林清屏顧鈞成!
是林清屏似曾相識的東西。
是已經隔了兩世,她已經遺忘在記憶裡的東西。
她蹲下去,想把東西撿起來。
但,和她同時蹲下,同時去撿的,還有一隻手。
而且,那隻手比她更快。
在她去撿鞋子和衣服的時候,那隻手,已經把整個包袱都收攏在他手裡了。
她一無所獲。
還是有過慌亂的。
但轉瞬,也就釋然了。
事情是她曾經親自做下的,難道要撒謊遮掩嗎?
毫無意義。
不管她曾經多麼傻,多麼荒謬,那都是她,不是彆人。
至於他如何想,是他的事,也是他的自由,她沒有綁架另一個人思想的權力。
她沒有再動作,也沒有再說話,隻是看著顧鈞成,看著他把包袱裡的東西一件件地拿出來,一件件地看。
先是那雙布鞋。
於成智那時候到鄉下來,一雙鞋子穿得兩個大腳趾都在外麵,她那時候傻乎乎地心疼他,在她自己家物質都不豐富的情況下,拆了自己的衣服,給他做了兩雙鞋,他天天穿著,其中有一雙就是眼前這雙,已經穿得很舊了,鞋麵都退了色。
但是針腳很好,無論是這雙鞋,還是包袱裡那件衣服,手工又精致又細密。
顧鈞成看了鞋,又看衣服,最後,拿起了那幾封信。
信封都已經泛黃了,上麵的字也模糊了不少了,但能看出來是她的字體,端端正正寫著於成智同誌親啟。
他把信拿在手裡,捏了好幾下,最終沒有展開,又放了回去,將整個包袱重新包了起來。
“是你做的?”他問。
“是。”她沒有否認,隻是陽光從樹葉的縫隙間照進來,刺眼得很,刺得她兩眼發花,都看不清對麵的他是怎樣的容顏。
“信也是你寫的?”
“是。”隻是,太久太久了,久到她都記不得當初信裡寫了些什麼內容了。
“林清屏。”他叫她的名字,聲音帶著幾分冷硬。
她沒有回答,隻眨了眨眼,讓自己可以清楚地看清他的臉。
他臉上的線條果然和他的聲音一樣,又冷又硬。
“信,我就不看了。”他的表情仿佛在說,他在很艱難地做這樣的決定,“走吧。”
“顧鈞成!”她叫住他,“你為什麼不看呢?”
他頓了頓,聲音硬得像石頭,“林清屏,我不想看見,我不想看的內容。”
這話說得,跟繞口令似的。
隻是,也將他的態度表現得明明白白了吧?
她那顆用薄薄的冰偽裝包裹起來的炙熱的心,到底涼了下去。
提步往家的方向走去,他走在前麵,大步流星的,她在走路這件事上,一輩子也不可能贏過他。
但她也不想再奮起直追了。
她都追到海島去了,要表明的,還不表達得清清楚楚嗎?
可能是因為她走得實在是太慢了吧,他又停下了腳步,在前方等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