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珊就與郭凡小聲商議,她是覺得這代言費太低了,建議加碼,最低也要50萬一年,而且最多簽兩年,因為她相信自己的老板兼老同學,以後的名氣肯定越來越大,這代言費自然要水漲船高,現在就簽一個長年限的低價值代言合同,無疑是不利的。
郭凡對這沒有意見,覺得還是聽袁珊的,於是就讓她替自己去談。
袁珊就對邢丹說“我認為這個代言費過於低了,按照目前的行情,十萬元隻是一個沒啥名氣的小明星的價格,而且還是隻是照片代言,這與郭凡的身份不匹配。如果隻是十萬元每年,那隻能在不超過5款的產品上使用肖像代言,不能拍攝廣告。”
袁珊說得也不無道理,她平常沒少給其他公司拍攝廣告,現在請一個不知名的模特來拍廣告,也需要幾千上萬塊的薪資,郭凡這樣的身份,才10萬塊就想打發了,這三彙的算盤未免打得太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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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袁珊和郭凡並沒有因此而生氣,生意就是這樣談的,用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對方給10萬就能簽下代言,就絕對不會給10萬零100,估計也是想來碰碰運氣,因為郭凡之前沒有過任何代言,如果估量不好自身價值的話,三彙興許就賺便宜了。
生意就是討價還價,麵對袁珊要抬價,邢丹就開始壓價。
她的主要論調,就是郭凡之前沒有過代言,也不是明星,10萬這個價格,已經不低了。
而且廚神這個稱號,隻是在美食界有點影響,對大眾來說,宣傳麵還太廣了,他們三彙是國內知名食品品牌,知名度甚廣,在三彙的產品上印上郭凡的形象,也是變相給郭凡推廣了名氣。
袁珊聽到後都要笑了,這邢丹的說法擺明是忽悠小白,照她這麼說,那找彆人去代言相當於給本人打廣告,是不是他們還要反過來給三彙宣傳費?
沒有這個道理!
袁珊就與邢丹據理力爭,自家老板的價值被他們嚴重低估了,10萬元代言費,就隻有部分肖像的使用權。
現在這個社會,出多少錢,就要辦多少事,沒有撿便宜那種事。
邢丹也是帶著任務來的,能省錢簽下郭凡,就是她的職責,而對方抬價,也在預料之中,於是她就與袁珊討價還價。
12萬,15萬,16萬,當漲到了18萬一年後,邢丹不肯再漲了,因為這是她能接受的上限了。
“很抱歉,我司最多隻能出18萬一年的代言費。”邢丹雙手一攤,表示無奈。
“那我們也很抱歉,沒有50萬一年,我老板也無法接受,希望以後再合作吧。”
袁珊得到了郭凡的授權,因此主動拒絕了合作。
這次代言談崩了,主要是價格過低。
說實話,郭凡就算是給自己餐廳代言,18萬也就幾天的營業額而已,所以這點錢,是沒法答應的。
雙方談崩了,已經到了中午,他們該走了。
“你們不急的話,中午就在這裡吃好了,我們有工作餐。”袁珊挽留道。
“不了,我們還趕著下午的火車回去。”
邢丹拒絕了,表示要走。
郭凡開車送她們去了火車站。
雖然沒有洽談成功,不過人家大老遠來了,也要講究一點,禮數不能失了,畢竟以後也存在合作的可能,總不好合作不成就翻臉,郭凡不會做那種沒品的事。
“郭凡,我們就先回去了,你的意見呢,我回去會傳達給公司領導,希望以後能合作。”
邢丹在火車站門口,與郭凡說完後就告彆離開。
郭凡隨即離開車站,這次談崩了,他並沒有惋惜,現在廚神大賽的錄像才開始全國範圍內播放,他的名氣會水漲船高,以後的代言費隻會更高才對,可惜的應該是三彙。
到了晚上,郭凡就在家裡,和家人一起觀看廚神大賽現場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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