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下馬觀察了一番,發現成熟的葡萄都被吃沒了,而且連著許多葉子也有被咀嚼咬斷過的痕跡。
有隻狼湊了過來,聞了聞地上的一灘濕痕,顯得有些興奮。
‘是雄鹿!’喬治一拍大腿,翻身上了馬。
穀地的母鹿也是帶有角的,並且不小。但卻是無法與雄鹿的相比。而以母鹿的角是絕對支倒不了這麼多的葡萄架。隻有那角和力氣都大的嚇人的雄鹿,才能輕輕鬆鬆的做到這一點!
‘在這四天裡,一共就抓到了一頭雄鹿,其它的都是雌的,而今天,總算是又中了一次大獎了!’
事實上,現在城堡的炮弩已經達到了8個,但其中有一些卻是勉強用的城堡中的那些標本所做,而那些雌鹿角所做出來的東西,品質也會差上一些。遠遠無法與雄鹿的犄角相比。
但如果把這頭雄鹿也給抓到手,將它的筋角都給換上,那八個炮弩的威力,便都應該差不多了。
炮弩再多了也沒用了,畢竟這炮弩至少需要兩人操作,而他一共就十六個兵。算上他自己,領地中現在也就17個人能操作那玩意。
“快去找找!今天晚上給你們加餐!”
狼群似乎聽明白了他的話,開始追尋起了那氣味。似乎對於這種工作,它們已經輕車熟路。
狼在迷霧中穿行得很快,然而卻是悄無聲息。喬治策馬在後麵跟著,依靠著卷軸,跟隨著這些狩獵者們的足跡。
半個小時過後,喬治突然發現卷軸上的狼都藏在樹林裡不動了。根據這些天來的配合,他知道。這些聰明的獵手此時已經潛伏在那獵物的周圍了。
於是他拎起了馬背上的一張鹿角弓,放慢了馬蹄。
隨著前進,遠處的迷霧漸漸在他眼前散開,而百步之外,一頭肩膀比馬頭還高,犄角快高過小樹的雄鹿,隱約出現在了那迷霧裡。
它此時正側對著喬治,在灌木叢中吃著野果。偶爾它還會時不時的抬起頭,一邊警惕的咀嚼著,一邊雙眼警惕的望四周。
然而大霧朦朧,在這林子裡,它隻能依靠自己的聽覺才行。
‘怪不得這幫家夥都不敢動,原來是個大家夥!’看著它那遠比母鹿粗大幾倍的犄角,喬治不由得雙眼發亮‘最好是能射中脖子。’
這玩意彆說是弓,就是弩也沒法一擊致命。
除非那箭矢上麵帶了毒。
想到這裡,他慢慢的從箭筒中抽出了一支箭羽,在那箭頭之處,是淺綠色的。隨後他便聚精會神的拉起了弓。
他的這柄弓遠非那些普通獵弓能比。但卻也大多了140磅之大的拉力!射那些普通的鎖甲,能夠一穿而過!
如果配上那些新箭頭,連沒有皮革內襯的柳釘鎖甲,也能夠射穿!
但拉起來也費力。
雖然他體質不錯,但重磅弓這種東西,沒有一定年頭的專業訓練,根本很難玩得溜。
所以喬治現在拉開它的時候,身體抖得就跟麵條似的。
就這樣還想命中?
嗖的一聲,箭矢在迷霧中留下了一道痕跡,快得讓人眼睛抓不到但果然是射歪了。
然而就在那箭矢的軌道注定要與雄鹿擦肩而過之時,箭矢卻鬼使神差的偏斜了幾寸,巧而巧之的射到了鹿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