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謐之主!
“班尼先生,原來你也加入了黑火兄弟會?”馬庫斯向著班尼老朋友打個招呼。
“都是兄弟,以後還承蒙你多多照顧。”班尼客氣的說道。
“你有沒有300金隆?”馬庫斯看著班尼眼睛詢問道。
“呃……”班尼的眼睛閃爍了一下。
馬庫斯的眼睛裡冒出了一道精芒。
“你有!?”馬庫斯試探著問道。
“不不不……我沒有!”班尼矢口否認。
班尼想把手抽回去,馬庫斯死死的抓住他的手,就想抓住救命稻草一般。
“不!你一定有!”馬庫斯以無比肯定的口吻說道。
班尼來打鐵人酒館買子彈每次都出手闊綽,這樣的人不可能沒錢!
接下來馬庫斯索性伸出大手,直至伸向了班尼的黑袍子。
在眾目睽睽之下,連續摸出了三疊厚厚的鈔票。
每一張都是一金隆……
這真的是300金隆。
這一刻,就連大老板火蟒克勞西都震驚了。
媽蛋……這臭小子原來這麼有錢,早知道該在半路上劫了的。
“這是我的全部家當!”班尼像被殺豬一般嚎叫到。
雖然班尼並不在乎這300金隆,但是錢財不露於白,如果表現的自己不在乎300金隆,那以後的麻煩隻怕源源不斷。
“簡格蕾是你的了!”馬庫斯刷刷刷的在契約書上寫道
艾辛格聖元曆772年,預備角鬥士簡格蕾的所有權以及培養權,由馬庫斯轉移給班尼伊利丹。
寫完之後,馬庫斯在契約書上按了指印,並將契約書直接塞給了班尼。
交易達成……
一時間。
班尼捧著一張羊皮紙契約書愣在當場。
“這……這東西有什麼用!?”班尼以哀嚎的口吻問道。
“這是證明也是契約,每一個角鬥士都是自願成為奴隸的人,他們可以買賣……”
“契約書就如同地契一般,博登堡公證處,在契約書上加蓋了鋼印,馬斯塔和角鬥士之間的權利義務,在契約書上約定的很清楚……”
班尼慌忙打開契約書,看著上麵的條款。
根據《角鬥士法》約定以下條款
一、角鬥士必須擁有馬斯塔,否則角鬥士無法進入合法的角鬥場進行決鬥。
二、馬斯塔負責將普通人培養成士兵,角鬥士以及殘酷角鬥士,隻要角鬥士無法出師,那麼他們的一切都是屬於馬斯塔的,他們沒有掌握私有財產的權利,他們必須無條件聽從馬斯塔的命令。
三、馬斯塔必須指導,培養角鬥士,並給角鬥士食物和必要的生存環境。
四、貴族馬斯塔可以雇傭教練,訓練角鬥士。
五、如果馬斯塔沒有訓練角鬥士的能力,那麼角鬥士有權利提出質疑。
六、角鬥士可以向馬斯塔提出決鬥,如果馬斯塔逃避決鬥或者在決鬥中失敗,那麼角鬥士隻需要向馬斯塔支付材料使用費和裝備消耗費以及教練工資就可以獲得自由。
七、貴族馬斯塔可以讓教練代為出手和角鬥士決鬥。
八、角鬥士可以買賣,轉讓和贈送,由轉讓方簽字即可,角鬥士一經轉讓之後與馬斯塔的債務一筆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