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室門外。
陳藝拿著剛簽訂的演出合同,滿意的離開。
陳陽看著這位導演離開的背影,思緒慢慢閃現起一些久遠的記憶。
那時的他還沒滿14歲。
每天晚上完成了作業,就能美滋滋的跟父母看上一會電視。
那時陳藝剛當導演沒兩年,就喜歡拍一些軍旅題材的影視劇。
父親看得最是津津有味。
後來父母不在了,陳陽有時深夜做完作業,也會看看電視。
他也不記得那時看過哪些電視劇,但是卻記住了這位名叫陳藝的導演。
因為他拍的電視劇總能感覺到一種父親的味道。
“你傻啊!人家出三萬你還價還一萬?”
韓林的聲音突然打斷了陳陽回憶的思緒。
他像看傻子一樣瞪著陳陽。
你讓我來充當經紀人,又來這麼一出,不就白忙一場!
“行了,你的工作已經完了,你可以下班了,我要回酒店睡覺去了。”
用完就滾。
陳陽開始趕人。
韓林從未如此被新人如此欺侮。
“哎不是顏城,我剛剛幫你了,你這就趕我走?看在我幫你的份上,趕緊打款吧……”
韓林天真的以為他幫了陳陽,就能拉近兩人的距離,然後兩人還能打一打人情牌。
但是咱們的主角什麼時候跟他講過人情?
“打款的事還是按合同走,我的立場很明確,提前打款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你就死了這條心,安心等短劇開播再說吧!”
“顏城,你不能這樣!你要是這樣小心我讓公司法務告得你傾家蕩產!”
“合同的解釋權可歸公司!”
韓林拉住陳陽,開始威脅。
“行行行,你快去告,合同上麵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滿足條件我就打款,我作為講道理的一方,我就不信我會敗訴!”
陳陽一臉淡定的還補了一句。
“至於什麼合同的解釋權歸公司這種損害我們廣大勞動者合理合法的權益,你到時看法院會怎麼判?”
再說急的不是陳陽。
急的是花了幾十萬給自己加戲的你們!
這時的韓林,一想到那份合同上加的那幾句話,他就恨不得給自己十個耳光。
“顏城!我們能不能講一講道理,合同上麵三個條件我至少滿足兩個條件了吧,你付點定金不為過吧,這樣,你今天先付個一百萬!”
能帶回一百萬的回款,韓林覺得還是有希望保住這份工作的!
“不行!我是講誠信的,合同上說好了滿足全部條件才打款,我就絕不會提前打款。”
麵對誠信的陳陽,韓林心裡那叫一個氣!
這種時候你跟我講個毛線的誠信。
眼看拿陳陽沒辦法,韓林隻能拿起電話打給張導,詢問一下最快的上映時間。
因為現在短劇的審核相當並不嚴格。
隻要在開拍前向文化局進行一個簡單的備案,然後就可以開始拍攝。
至於播放如果不上電視台的話,那連提審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