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濂皮笑肉不笑道“因為此劍可以直接斬軍官。”
頓時,所有的士兵站得更加筆直,手上也不是虛握,而是緊握。
甲胄輕微碰撞,聲音雖然小,但人數多的情況下,似乎產生了某種共振,讓聲音放大。
王逵整個人都因此抖了下,連帶著,陸奇現在的狀態也差不多。
督戰,那就意味著戰事。
當劍擺在他們麵前時,他們並沒有懷疑,畢竟要試試是不是真的,那得拿個級彆夠的官員去試試,剛好,一個知府,一個轉運使,級彆都夠了。
“陸奇,你有何話說?”
金濂沒有在一個人身上浪費太多時間,目光看向寧波知府,問道。
“下官認罪。”
和王逵不同,陸奇回答的很乾脆。
“下官所收賄賂,共計九百餘兩,府中已經備好明細,大人可派人去下官府中搜取。”
什麼叫配合,這就叫配合,還自己記了賬,方便調查。
金濂看著陸奇,按大明律,受賄八十貫就可以處絞刑了。
八十貫是多少?八十兩!
但是,在正統時期,這是形同虛設,毫不客氣的說,金濂自己都行賄過。
不然以為王振六十多庫財寶是怎麼來的?
如此嚴厲的律法,為什麼還會有如此程度的貪腐?
因為這是開國皇帝製定,當時生殺奪取,全憑老朱一人,甚至不用聽官員辯駁,殺了就殺了。
而八十貫的量刑標準,根本沒有權威性,也就是說,大明並沒有明確定義什麼是貪官。
對於百姓來說,八十貫可以說是天文數字了,可是對於官員,有時候得到一個奇珍異寶,其價值便是上百兩白眼起步,兩者之間,有著深不可測的鴻溝。
在看卷宗的時候,金濂也意識到了這種情況。
當處理實際情況後,才會感覺到聖人所說的改革不能停止的意義。
從洪武到正統,隨著大明民生的改善,已經越過了元末的凋敝,一些法令條例,已經不足以承載如今的大明了。
金濂暗自吸了口氣,對陸奇說道“既然如此,那你們就先監禁於此。”
“大人,下官還未定罪,為何要遭監禁?”
王逵不想認命,恰是知道大明律,再加上那柄尚方劍,感覺隱隱約約間,脖子涼颼颼的。
“你等著就行,黃蕭養所說一切,自然會有緝事廠去傳喚,希望到時候,你還能如此嘴硬。”
比起陸奇,金濂覺得這個王逵不夠格坐在轉運使這個位置。
反腐不是一時殺幾個人就能結束的,這是一項長期且艱難的鬥爭。
陸奇也知道,無論如何,官位是不保了,但是,當今的朝廷,不可能直接處置如此眾多的官吏。
可行方法,便是從他們中選出一隻足夠大的老虎,一拳捶死。
九百兩,還不夠見王振一麵,陸奇選這個數,也不能說不是一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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