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歎了口氣,苦笑“你哥哥的脾氣像我。”
說完似乎陷入回憶之中。
或許是回憶自己的青春少艾的時候吧。
媽媽二十歲那年,認識了一位少年郎,兩人很快墜入愛河。
不過那個少年郎家裡太窮了,最後少年郎決定去當兵,希望有出人頭地的一天。
媽媽就在那裡一天一天的等啊等。
等了三年那個少年郎也沒有回來,可媽媽依舊倔強的要等她的少年郎回來。
可女人,有多少個三年可以耗費?
尤其是在媽媽那個年代,像她這麼多年紀的,娃都會打醬油。
外公外婆於是決定給媽媽相親。
一切都是暗中進行,媽媽並不知情。
有一天,外婆問媽媽,前幾天看見的那個男人怎麼樣?
媽媽胡亂的點點頭,並沒有往彆的方麵想。
可外婆就認定媽媽點頭,就是滿意的意思,於是告訴媽媽,那個人叫朱泰民,就隔壁村的。
這時候媽媽才反應過來,外婆這是給她相親呢。
堅決不同意。
外公脾氣暴,不同意也得同意,可媽媽性子烈,寧死不屈。
父女倆僵持了一個多月。
一個月後,媽媽突然收到一封信,寫信的人正是媽媽等了三年的少年郎。
她欣喜的將信拆開,裡麵的內容卻讓媽媽生了尋死的心思。
信裡那位少年郎說他已經結婚了……
讓媽媽不要再等他!
心灰意冷的媽媽最後同意了這門婚事。
隻是老天似乎就愛捉弄媽媽,訂婚的那一天才發現,這個人根本就不是那天見到朱泰民,而是一個陌生的男人。
這個男人就是媽媽現在的丈夫,朱珠的爸爸,也叫朱泰民。
媽媽問外婆,到底怎麼回事。
外婆說,這個男人也叫朱泰民,不同的是,他家裡的條件比上次見到的那個男人好太多,所以權衡之下,外公外婆選擇了後者。
媽媽自然不答應,就算最後嫁的不是自己的心上人,也不能這麼稀裡糊塗的。
外公一拍桌子“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彩禮都已經收了。”
媽媽一怒之下,衝到院子裡,往井裡一跳。
媽媽當年這一跳,和哥哥當年一氣之下將自己的手指切掉,是何其的相似。
都是傷害自己,已達到對父母的反抗。
隻可惜,媽媽就算是以死相逼,最後還是嫁給了爸爸。
按照爸爸的說法,那是胳膊擰不過大腿。
況且當年他是因為一心一意照顧傷病在床的媽媽,長達三個月之久,媽媽感動,這才嫁給他。
但按照媽媽的說,爸爸那是趁人之危。
媽媽從回憶中清醒過來。
“我不求你哥哥能娶十全十美的女人,但至少要身家清白,可那個女人,一身的臟汙,娶進來就是一個笑話。”
“媽,那個女人真的,如傳聞一樣嗎?”
那般的不堪。(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