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先生望向陸一,露出了誌在必得的微笑。
“原本我是不確定的,甚至你剛剛叫我觀察那塊碎片的時候,我都沒太在意。
但我忽然想到了一個順序性的問題。且不說這些凝膠是哪來的,假設它原本就存在於這個房間,是某些家具拚接處用來粘連的工具,那就存在一個很大的漏洞了。
燈泡碎片粘在了地板的凝膠上,豈不是說,這凝膠需要比燈泡更先爆炸、更早的融化在此?
這不符合爆炸現場的邏輯事實,也不符合凝膠與玻璃的熔點溫度排序。我們已經推出了事故檢驗報告,是燈泡最先炸裂、引發了電火花,從而將高濃度的瓦斯引燃,並形成‘熱鏈式反應’,最終炸毀整棟房屋。
所以說,這塊凝膠隻能是和玻璃一起飛散開的,而後在大火中漸漸融化,火勢得到控製後又緊緊粘在了地板上!”
陸一聞言,露出一副“受教”的表情,全程聽得非常認真。
大林先生繼續分析道“至於你說的,罪犯為何選定在二樓書房引火,我猜可能和瓦斯的濃度、以及台燈的電流功率有關。
瓦斯的質量比空氣略輕,它從一樓廚房開始蔓延,緩緩向上擴散,經過一段時間的堆積,二樓和三樓的濃度也絕對能達到遇火易燃的程度。
而這間書房的台燈,則是起到了延緩燈泡爆炸時間的作用。通常來說,台燈功率比家用大燈更低,因為它隻負責照明一定區域,大燈卻是能夠照亮整間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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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這個燈泡裝在大燈上,超高功率會導致它迅速發熱膨脹,也許等不到瓦斯布滿整棟房屋,它早早就炸碎了。”
聽到這,眾人已經對本案的諸多細節有了明確概念,似乎大林先生的推斷完全貼合事實真相!
“好了,雖然我們現在知道了此人的作案手法,但案件本身仍然存在許多疑點。最起碼,我們目前連嫌疑人的範疇都無法鎖定,更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罪犯的身份!”
大林先生說著,朝陸一身旁的幾位警員下達了指示。
“你們幾個,先去附近的商店找找這類劣質燈泡,然後買管凝膠,帶回聯盟大樓用台燈測試一下,看看大約多久會發生自然爆炸。”
聞令,幾位警員敬了個禮,快速離開了彆墅。
大林又望向陸一和拜迪。
“你倆跟我走吧,咱們去做另一項測試,看看從這裡開車到北部的珠寶店,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說罷,大林先生轉身就走,陸一連忙跟了上去。
“您是想確定兩個案子之間的聯係?”
“嗯。”大林點了點頭。“還記得我跟你說過的嗎?北部那樁盜竊案的犯人,是一家五金店的老板。”
陸一頓時眼前一亮。
“噢!對!我還在震驚於您剛剛的推理,差點把這麼重要的事情忽略了!”
陸一被大林先生打開了思路,劣質燈泡、耐熱凝膠,那位五金店老板,不就剛好非常熟悉這類工具嗎?
此人的作案嫌疑越來越大了,如果燈泡的爆炸延時與這段車程所耗的時間大致相同,那麼接來下的任務,恐怕警隊需要仔細尋找他在彆墅中留下的痕跡,以證明他在案發前曾來過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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