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沒想到,自己的心願,到頭來卻是一場空,在彆人眼裡,他不過就是個行走的提款機。
沒遇到於沫沫之前,張銳也沒吃過什麼特彆好的,相比起這六年,那都是美味佳肴。
今天這一頓,是這具身體第一次吃那麼好的,竟然是金蓮給吃的。
久沒遇上葷腥的身體本能放大嘴裡食物的美味程度,讓金蓮都感覺這一頓,是她吃到的天下第一好吃的東西。
吃飽第一件事,金蓮就是找了個按摩店躺一會讓人按按。
這破身體,再熬下去,不用跳河了,自己也能嘎。
每天吃的少乾得多,鐵人都要頂不住,工地的農民工都知道,乾重活的時候,舍不得吃肉也要多塞自己幾個大饅頭,張銳全靠吃空氣,但凡愛少一點都做不到這程度,簡直要命。
按摩完,金蓮就找了個好點的酒店住,張銳那個破出租屋,還是免了吧,租的最便宜的房子,啥條件,都不用仔細描述。
再看看於沫沫自己新租的單身公寓……
於沫沫那時候想出去釣凱子了,就找了蹩腳的借口搬出去單獨住。
腦子裡隻有自己女朋友的張銳也是被哄得暈頭轉向的,就同意了於沫沫自己單獨去租住靠近花店的單身公寓,而他自己就換了便宜的破房子租。
一句傻叉在心裡偷偷送給傻了吧唧的張銳。
哪有男女朋友不住在一塊的道理,竟然讓個女人給哄得團團轉。
轉念一想,張銳不過是從小都太過缺愛,他是那種生存方麵很強,但是心裡十分孤獨的人。
在他剛剛情竇初開的時候,正好遇到了最喜歡的於沫沫,從小缺失父母的愛,就急切的想從女朋友身上汲取到。
一顆真心就毫無保留的全刨出去,還真以為真心能換真心,結果在於沫沫身上栽了跟頭。
這種人,統稱為小傻瓜!
躺在酒店的柔軟大床上之後,一股困意襲來,不是金蓮的感覺,是這具身體的下意識反應。
太久沒有吃得這麼飽這麼舒服,還這麼沒有壓力,更不用睡在硬邦邦的破床上。
沾到枕頭的那一瞬間,金蓮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來,金蓮就先去退租,押金都不要了,那幾百塊錢的,就當做善事了,出租屋裡的玩意也是一件不留當垃圾丟垃圾堆裡。
接著便是去辭職,也不是什麼大公司,更沒有簽什麼合同,也沒到那種你不交接老板就會死的地步,頂多就是工資不要拍屁股走人。
才一個上午的時間,金蓮就一身輕鬆的搞定掉所有事情。
直到吃過午飯,她才慢吞吞的踩著共享單車去找於沫沫。
花店在一個很好的地段,於沫沫人品不行但是眼光不錯,才大半年的功夫就已經回本,生意也逐漸穩定,每個月進賬不少。
金蓮到的時候,於沫沫正在整理新到貨的鮮花,早上一般沒有急單或者預定單,她都是在十一點過後才來開門,生意大多都是在下午和晚上。
店裡就一個幫忙的小妹,要到兩點才來上班。
“嘖,老婆,在忙呢?”
金蓮一進門就扯開嗓子喊起來,肚子吃得圓溜溜的,嘴裡還叼著一根小牙簽,熟門熟路的來,身上還一抖一抖的,活像個來手保護費的流氓。
正忙著的於沫沫被這突如其來的聲音嚇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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