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時漠的雙腿交叉搭在茶幾上,手指捏舉著一隻玻璃高腳杯在微微晃動著,杯裡的葡萄酒成色極好,但不是薄時漠常喝的梅洛葡萄酒。
他的背隻有一半靠在沙發椅上,另一部分剩餘在空氣中。
儘管他的眼睛裡慢慢得已經是猩紅色,可他依舊不會後悔。
對現在的薄時漠來說,十幾歲的薄時漠哪懂什麼愛情。
六歲那年,淩司如被他送回遊城之後,是他的事業剛剛開始起色的時候。偌大的權利慢慢被他收回或者搶回,牢牢攥在他的手心裡,甚至有些攥的太狠了,還勒傷了他的掌心,和他的血融彙在一起,再也分不清楚。
六歲以後的十年接連發生了很多事,他走到了外人的眼睛中心,視線中心,又一路憑著自己身上的血腥味或者雷霆手段,往上走到他們連仰望都看不見的高位上。
因為無數人的奉承,他得到了他從前不曾得到的所有,於是他開始著迷似的對著權利和地位無比癡迷。
儘管白天的熱鬨和忙碌可以遮擋一切。
但黑夜裡的蟬鳴最為噪耳,聽起來也最為孤寂,再怎麼繁華的外在也不能充盈一個人孤獨無依的心,所以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一個人,在偌大空洞的彆墅裡開始失眠。
十六歲的生日那天夜裡,他在白頌清的彆墅裡,想要重新窩在第一次見白頌清的角落裡,可那個西裝革履的大男人再也擠不進去,獨屬於那個瘦弱孩子的縫隙。
他恍然才發現。
小孩的他已經是過去式了。
而現在的他活得比他高端,現在他不僅什麼都有了,也已經站在最高的地方,沒人再敢欺負他。他可以自負,甚至殺人奪命。
可是這個他又什麼都沒有。
他一顆空落落的心,已經變得太虛無。
淩司如也是。
她也不再能是她。
淩司如十八歲的舞會,是薄時漠時隔好多年再見她的第一麵。他們都穿著正裝站在偌大的聚光燈底下,中間隔著不大的歌舞廳,卻像是隔著國界線。
當年的小姑娘已經摘掉稚嫩的兩隻小辮子,脫掉小小的男孩童裝。一張分明明媚卻冰冷得沒有表情的臉,配著一身豔紅色拖地長裙,已經成了這上流社會最得體的女人。
隻是恍然看她那麼一眼而已。
他就已經知道了,她和他都長大了。
他以為淩司如也擁有了她想要的東西。以為他們從此以後就是敵對的家族,以為距離最遠就是對彼此最好的成全。
所以還是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薄時漠不愛淩司如,但那個為了在薄堪麵前隱藏自己的存在,隻能穿著他衣服的小女孩,是他兒時根本不可能抹去的存在。
他會偶爾想起她,也會在思念白頌清的時候,思念起她。
但這個她,是指那個小女孩。
而不是淩司如。
他和淩司如是一個世界的惡人,可那個小女孩不是,她和白頌清一起站在薄時漠年幼的心臟裡,貼著他的一呼一吸,剝離不去。
如果淩司如沒有失憶。
她說不定也會因為六歲那年的事向自己尋仇。
他們終究會是刀劍相向,而不是因為某個人嘴裡,輕而易舉宣之於口的愛而和好,他們彼此的身後都已經是巨淵,他們有自己的,你死我話的目標,已經確實沒得選。
薄時漠仰頭喝一口紅酒。
酒水鏡照在他的瞳眸裡,那紅是暗紅色的,他青筋盤踞的手臂抓著葡萄酒瓶,微微抑不住得抖動之後,葡萄酒作為美麗的弧線劃在半空中,隨著玻璃用力砸落的破碎聲,應聲砸落在紅色的地毯上,作為無聲的落幕。
儘管地毯已經很軟實,可杯子依舊碎的很徹底。
就像有些人注定得不到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