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菲一愕。
高平峰曾多次來公司討說法?
她怎麼不知道這件事?
秦翰林低聲道:“估計是公司覺得這老頭是碰瓷的,所以直接就攆走了,沒必要通知你。”
方菲點點頭。
律官道:“被告代理人,對於原告的補充,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秦翰林站起來道:“審判長,我隻說兩點。”
“第一,原告說的方菲女士的盜竊過程,完全是臆測,沒有任何證據。”
“第二,原告說多次找明玉公司要說法,但是既然長生是原告創作的,為什麼原告不在創作完成後,第一時間去做版權登記呢?
這樣就可以避免著作權糾紛了。”
“剛才原告代理人說原告曾創作過多首歌曲,是資深從業人員,不會連這一點都不知道吧。”
“我補充完了。”
律官問道:“原告,為什麼沒有在創作完成後,第一時間登記版權?”
孟立群道:“審判長,原告是老年人,退休已經有十幾年,和社會聯係基本脫節,而音樂版權登記是近年來才完善的法律規定,所以原告並不知道有音樂版權登記這一說。
但是不能因為原告不知道,沒有登記,就可以把彆人的心血竊為己有。”
律官道:“法律隻講證據,被告有長生的版權登記,法律隻承認被告是著作人,除非你有可靠的證據,證明你是長生的創作者。”
孟立群道:“審判長,我們有證據,原告高平峰先生構思長生長達數十年,有詳細的原創手稿記錄,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他說著,從桌下拿出一遝寫滿了樂譜和繚亂字跡的發黃發舊的稿紙,交給律官。
秦翰林見狀說道:“審判長,我們也有證據要提交。”
律官道:“拿上來吧。”
秦翰林從包裡拿出兩份蓋著公章的件,遞給律官說道:“審判長,第一份件是歌曲版權登記官方出具的證明,證明長生的著作權屬於我的當事人方菲女士。”
“第二份件是中平音樂學院出具的一份專業說明,說明創作記錄並不能作為原創證據,因為懂音樂的人可以根據歌曲反推出樂譜,然後通過逆向分析,再加上一些自己理解的音樂細節,就可以做出類似原創的創作記錄。”
“中平音樂學院是非常專業的音樂機構,因此這份專業說明具有準確性和權威性,請審判長參考。”
方菲眼睛一亮,忍不住心裡暗讚:“乾的漂亮!”
她本來還想提醒秦翰林創作記錄可以偽造,又擔心秦翰林不懂音樂,沒想到秦翰林早就準備好了。
有了這兩份證據,這想碰瓷的老家夥輸定了。
律官仔細看了一遍雙方律師遞上來的證據,又和助理商量了一下,然後向高平峰和孟立群道:“原告方,被告方提交的證據具有法律性和權威專業性,所以你們提交的創作手稿並不能證明原告就一定是長生的作者。”
孟立群不慌不忙道:“審判長,我有一個辦法,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創作手稿是長生的原創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