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翰林拿起合同走過去,勸道:“方小姐,您彆哭了,不管怎麼樣,人總是要麵對現實……”
啪!
他話沒說完,方文菲突然霍地站起,狠狠扇了他一耳光。
眾人驚呼一聲。
秦翰林捂著臉退開兩步,卻沒有發怒,反而很平靜:“方小姐,您還生氣嗎?”
方文菲愣住了。
她剛才滿腔悲憤怒火,看到秦翰林過來說話,想也不想,便一巴掌掄了出去。
沒想到秦翰林竟然是這個反應。
“對不起,秦律師,我……”
半晌,方文菲紅著眼睛道歉。
秦翰林雖然隱瞞了她,但是人家隻是公司合作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拿錢辦事,並沒有對不起她的地方,這一巴掌實在是過火了。
秦翰林低聲道:“方小姐,您不用道歉,我隱瞞您的時候,一直很有罪惡感。您打了我一耳光,反而讓我感覺好受多了。”
“秦律師……”
方文菲眼淚忍不住又落下來。
秦翰林遞過來一張紙巾:“我跟您說一下合同吧。”
方文菲點了點頭,接過紙巾,擦乾眼淚。
兩人坐下,秦翰林講解起來。
這份合同,就是剛才林鵬鑒定簽名的那份合同。
合同內容,除了添加簽約期間,藝人創作的作品版權全部歸屬公司的惡心條款外,還加了許多極為苛刻的其他條款。
比如簽約時間變成無固定期限,也就是終生製。
這意味著,方文菲除非沒了壓榨價值,否則一輩子都必須給公司當賺錢工具。
如果辭職,除了扣罰簽約期間的全部收入外,還要額外賠償公司違約金五億元。
最過分的是其中一條:為了更有利的獲取演藝資源,公司有權安排藝人做與演藝無關的事情,藝人不得拒絕,否則視為違約。
經過秦翰林的解釋,方文菲才明白,這條款的意思就是公司可能會安排她去做一些見不得人的交易,以獲取演藝資源。
至於什麼見不得人,那還用說嗎?
方文菲臉色鐵青。
“方小姐,雖然這份合同很苛刻,但是我勸您還是接受,畢竟這樣您還能繼續做藝人,如果將來和公司關係轉好,未必不能好好商談,擺脫約束。”
秦翰林道:“如果您不接受的話,像剛才陸總說的身敗名裂、一無所有,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坐牢並不是恫嚇,而是真有可能發生。”
方文菲沉默半響,點頭道:“我知道了,秦律師,謝謝您,我會認真考慮的。”
秦翰林道:“那我等您的答複。”
他拿著合同走了回去。
陸有為抱著膀子道:“她說她會考慮吧?”
秦翰林道:“是的。”
陸有為哼了一聲,冷笑道:“我就猜到她會這麼說,看來這小賤人心裡還不甘。沒關係,我會讓她徹底絕望的。”
說到這裡,他眼裡閃過一絲惡毒的光芒。
很快,評議時間過去,何律官等人回到律庭。
何律官照例詢問了一下雙方有沒有新的證據或者意見,得到否定答複後,便宣布判決結果。
結果絲毫沒有意外。
方文菲敗訴,根據簽約合同,必須歸還明玉公司《浩菲之遇》所有版權及其收入。
雖然這是一審判決,在十天的上訴期內,判決暫未生效,但是和上一起案件相同,方文菲被禁止在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演唱《浩菲之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