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偷天換日_蓋世雙諧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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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偷天換日(1 / 2)

盤踞在“龍王洞”的這夥賊人,其實人數並不多,總共就六個。

這六人,姑且算是結拜的兄弟,但那交情嘛這麼說吧,不比桃園三結義,卻似瓦崗一爐香。

也就是那種到了危急關頭為了自己可以果斷出賣兄弟的類型。

當然了,沒遇到什麼事兒的時候,他們自然還是一副義字當先、同生共死的樣子。

武功方麵,老二到老六這五人的功夫都差不多,也就是比走馬寨那些普通山賊要厲害些許的程度,若遇上真正的江湖俠客,哪怕是二流的,他們也是被吊打的份兒。

而他們大哥“亢海蛟”的武功呢還行,不過依然比不上前中的馬四就是了。

可能有人會奇怪,為什麼“亢海蛟”這種頂著江湖綽號的人物,竟然還沒有馬四這種沒有綽號的厲害?

其實很簡單,馬四沒綽號是因為他一出江湖就是一種滅了師門到處流竄作案的狀態了,既沒正式出師、也沒頂著真名在江湖上行走過,自然也就沒名沒號

但實力上來說,馬四可是正經跟著“徽州百斤刀”學了十年、儘得真傳,後又經過了多年實戰曆練的。

而這“亢海蛟”呢,八裡河上遊一帶水賊出身,自幼蠻力過人不過還沒到天生神力的程度,於是就仗著把力氣欺行霸市;二十歲時,他在漕幫裡混過一段日子,期間學了點功夫,後來因得罪了幫裡的上級,自覺混不下去了,就拉了兩個和自己關係好的兄弟,即如今他身邊的老二老三,三個人一起逃出了漕幫,乾起了老本行。

又過了幾年,他們又收了三個弟兄,結成了現在這個六人團夥;因主要在廬州和潁州交界地區的沿河一帶活動,日子久了,他就得了“亢海蛟”這麼個凶名。

然而,江湖並不是那麼好混的,既然你可以靠作惡混出點名氣來,那自然也會有人試圖通過乾掉你“為民除害”來獲得點聲望。

前年,亢海蛟他們就遇上一個來找事兒的,自稱“滄州小俠林元誠”。

此人不過十五六歲年紀,武功卻俊得很,一把快劍,三招兩式就把他們六人全給收拾了。

但最後林少俠卻也沒殺他們,理由是他初出江湖還沒殺過人,而這幾位實在不配當他劍下的第一批亡魂。

就這亢海蛟他們還得跪著磕頭,謝小俠不殺之恩

最後,在這六位拿全家發了毒誓,宣稱不會再作惡後,林元誠就把他們給放了。

毫無疑問這姓林的,太天真了

畢竟人家是真正的十五六歲,成長過程中見得也都是德高望重的長輩,所以對人心的險惡太過無知,以為彆人聲淚俱下地拿家人賭咒發誓就真的會遵守承諾了。

這要是換成孫亦諧和黃東來,絕對會斬草除根發誓?發誓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比放屁還要下賤的行為,類似於放屁的時候還要大聲說出來,誰願意聞誰聞,反正他倆是不會信的。

言歸正傳

總之,那次之後,亢海蛟他們六兄弟的確是稍微消停了一陣兒,好幾個月都不敢再出來活動了。

但他們這種人,終究是很難改邪歸正的。

做慣了奸淫擄掠的買賣,你讓他們改做正行?哪兒有那麼容易。

轉眼,到了去年,他們覺得風聲也該過了,便盤踞到了龍王洞,盯上了附近的陳家村剛好,他們中的老四讀過幾年書,他一拍腦袋便想出了那套裝神弄鬼的把戲。

什麼抓小孩,插桅杆,其實都是他們六個去做的:趁著夜色往村民的屋裡放點兒迷煙,然後進去把小孩擄走,並不難;以亢海蛟的力氣,再加上幾個兄弟幫他事先鬆好了土,把一根碗口粗的副桅慢慢“鑽”進土裡,也不是問題

就這樣,嘗到了“供品”的甜頭後,這幫家夥可樂壞了。

這可比出去搶劫還省力,不用擔心會有人反抗,也不用頻繁地去尋找目標,每個月初一十五自然會有人把酒肉錢糧送上門來。

但,人的貪欲,是沒有止境的

正所謂溫飽思,這幫人解決了不勞而獲吃飯的問題後,就開始想著要女人,所以他們後來又去鬨了幾次,讓村民每季度都送個大姑娘給他們。

不算今天被孫黃二人看到的那位,之前已經送來過四個了;其中,兩個自殺,一個逃跑時被殺,還有一個被他們淩辱致死。

當然,亢海蛟他們對此是不在乎的,死了就死了唄,找個沒人的地方一埋就是了。

今夜,又到了村民們給龍王爺的送兒媳的日子。

陳家村的村民們是黃昏時從村中出發的,一行人吹吹打打還要抬轎子和供品,所以走得比較慢,差不多天色泛紫時才到龍王洞那兒。

這還沒完,接下來還有“儀式”:大體就是紮個龍頭的紙人兒跟姑娘拜堂,村民們還要祭拜一下龍王爺啥的反正他們也早有準備、都帶著火把,不怕天黑,就這麼一直折騰到了戌時,村民們才離開。

那姑娘呢,就跪在供桌兒前,穿著黑衣、頭上蓋著黑蓋頭,全程都默然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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