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荒漠王子_王國血脈_思兔 
思兔 > 玄幻魔法 > 王國血脈 > 第364章 荒漠王子

第364章 荒漠王子(1 / 2)

清晨,荒漠裡的某處。

當黎明的第一縷光撥開地平線上的漆黑,一個怪物——渾身上下用衣物和厚布包得嚴嚴實實的怪物——在一塊巨岩底下的避風處裡動了動,笨拙地爬了起來。

但它不是自然醒覺的。

昏暗中,“怪物”伸出厚厚的四肢,打著疲憊的哈欠,把自己的頭臉從厚布裡扒了出來,深吸一口氣。

天亮了。

它——這個衣物包裹下的少年,朦朧中把手伸出巨岩外的範圍。

一陣寒風立刻涼颼颼地刮過手心,讓他打了個寒顫。

真冷啊。

把自己包得嚴嚴實實的泰爾斯哆嗦著抖了抖全身,摩擦著自己的雙手,摸向身邊——昨晚好不容易用燧石枯枝生起的火堆,不知在何時熄滅了。

他心有餘悸地搖搖頭。

下一次,不能在這麼高的沙丘上過夜了,風太大,哪怕有岩石避風也不行。

在蒙蒙亮的天色下,王子這麼想著,迷迷糊糊地靠著身後的岩石。

他遠遠看著一望無際的沙漠曠野,用了三十秒時間,從惺忪中完全清醒過來。

在泰爾斯長達六年的龍霄城學習生涯中,幾乎每一位有幸前往英靈宮,為兩位身份顯赫的學生授課的學士,對於大荒漠的描述都是“炎熱”和“暴曬”,或者諸如此類的字眼。

媽的。

泰爾斯縮緊了身體,不無埋怨地想:他們肯定都是道聽途說。

事實是:這裡隻有一半的時間是奪命的炎熱。

另一半的時間裡——它的夜晚寒冷得足以儲存冰塊,或者凍死一個泰爾斯。

該死。

活該北地人進不來大荒漠。

泰爾斯感慨地歎了一口氣,抬起視線,把這塊巨岩底下的小型峽穀,以及不遠處的漫漫沙丘儘收眼底。

大自然是最奇妙的畫手:赤紅的天際線下,連綿起伏的沙丘著色金黃,曲線優雅而順滑,仿佛美人慵懶側臥的臀背,給人一種難以言喻的溫柔感。

然而隻有泰爾斯自己知道,這片讓人心曠神怡的美景下,蘊藏著怎樣無情的真相。

日出了,夜晚的冰冷漸漸消失,距離正午的酷熱則還剩下幾個小時,這是他寶貴的趕路時間。

泰爾斯打開行囊,檢查自己的庫存。

一塊乾奶酪,兩塊小麵包。

以及……

最後的一袋清水。

他歎了一口氣。

泰爾斯磨了磨乾枯的嘴唇,強忍著微微的饑餓感,把奶酪塞回行囊。

他掏出所剩不多的麵包,在靜謐的清晨裡默默地撕咬,填充著上午所需的能量,在找到下一個水源之前,他不能多吃——這會讓他的體內水分消耗得更快。

一想到這一點,泰爾斯心中的壓力就遽然增大。

泰爾斯爬起身來,在距離營地不遠的地方挖開一個沙坑,揭開自己的一塊麻布,從裡麵掏出幾塊石頭,慶幸地發現石頭的下半部又冷又濕。

王子把它們當作情人一樣,開心地張開嘴,吸吮著上麵的濕潤——味道有些怪,但能從這裡麵得到些許水分,不必消耗珍貴的清水,何樂而不為呢。

可缺水不是唯一的威脅。

泰爾斯試了試周圍的溫度,默默地脫下禦寒過夜的衣物,綁好行囊,伸手探進僅剩最後一些餘溫的火堆,把自己的上半張臉特彆是眼眶部分用焦炭抹黑。

要知道,當在無邊沙漠裡行走了一天的泰爾斯發現自己居然開始眼花的時候,心裡的那種恐慌簡直要漫出胸腔。

直到他想起這個方法——據說絕日嚴寒裡的北地獵人們偶爾也會用這一招,用來避免在白茫茫雪地裡逡巡過久可能導致的雪盲,而泰爾斯敢用他這三天來的沙漠經曆發誓:這招在沙漠裡同樣有效。

泰爾斯塗完了炭黑,繼而把收集水分的那塊麻布展開,綁上自己的頭頂,把頭發鬢角都紮得嚴嚴實實。雖然泰爾斯並不覺得沙漠裡有多熱——即使每一個人都對他說過荒漠裡最大的威脅是炎熱——但綁上頭巾,無論遮陽還是保濕防風,應該多多少少有些幫助。

從綁腿到袖口,他認真檢查了一遍身上的行頭:掏出婭拉送給他的那塊黑布,當作麵罩蓋住口鼻,隻露出一雙眼睛,背起行囊和時光弩,抓起兩隻當手杖使的樹枝,確認了一下太陽升起的方向在自己的左手邊。

願今天一切順利。

讓我找到水源……

或者援助。

準備完畢,就差把自己嚴嚴實實包裝成驚喜禮物的王子這麼想著,深吸一口氣,走出避風處。

風沙頓時迎麵而來,帶著夜晚的陰冷,讓他不禁眯眼。

迎麵就是一個大沙丘,泰爾斯小心翼翼地繞過它的中心,尋找路途遠但坡度小,儘量避開風向的緩坡斜穿而上,邁過這個沙丘——第一天進入荒漠的他傻乎乎地直上直下,翻過兩個沙丘後就氣喘籲籲,雙腿發麻,現在的泰爾斯終於吸取了教訓。

“呼……唰……唰……”

風沙自背部吹襲而來,細小的沙礫打擊他耳邊的麻布,窸窣作響。

泰爾斯借著手杖的力度,一步一步地向前行進,遇高坡則繞行,遇緩坡則慎穿。

太陽漸漸升高,寒冷的沙漠也逐步回溫,他偶爾轉頭環顧,入目隻有一片黃沙,耳畔唯有風聲呼嘯,飛禽走獸儘皆無蹤。

即便植物也隻有低矮的灌木和根深的旱柳,死氣沉沉地靜躺在沙上。

舉目可見的廣闊沙丘,茫茫荒漠裡,依舊隻有泰爾斯一個人。

遑論人煙。

就連動物的屍骨也沒有——至少那能提醒他這裡的危險,用戒懼取代沉悶。

泰爾斯晃了晃腦袋,試著哼了一段小曲,想著些愉快的事情——受困高牆六年的王子讀過不少遊人筆記,他知道,在這種極端惡劣的環境下,最致命的反而不是外界的威脅,而是孤獨與恐慌帶來的精神壓力。

沒有什麼比隔絕與孤寂更能摧毀一個人。

這是泰爾斯在荒漠裡的第四天。

他不曉得自己是何時進入大荒漠的。

似乎埃克斯特的祈遠城與大名鼎鼎的大荒漠之間並沒有特彆明顯的界限——比如一塊界碑,上書“埃克斯特國境線”或“行者止步”。

事實上,與其他兩人愉快“分手”後,泰爾斯騎馬趕了一天的路,首先進入的是與荒石地幾無異處,滿布裸露岩石的岩漠。

在那裡,巨大的基岩滿目皆是,地勢偶有起伏,視野無比開闊。

低矮的灌木不多也不少,這欺騙了泰爾斯的眼睛,讓他以為大荒漠還未到眼前。

還得繼續走——他撕開嘴裡的肉脯,對自己說道——應該能在交界處找到接應的人。

多虧那位銀影人的祝福,行走大地的泰爾斯感覺得到方向:他正一路向南,北方稍高的岩層漸漸到達終點,植被開始減少,太陽帶來的溫度慢慢增加,嘴唇一天比一天乾。

隨著路途漸遠,他的眼前不再是光禿禿的基岩,而開始滿布從鍋蓋到拳頭大小的石礫,幸虧北地的戰馬蹄鐵質量過硬,泰爾斯才免於跋涉之苦。

然而,泰爾斯在路上經過了一個空無一人的廢棄聚落,麵對一口廢棄的枯井失望搖頭之後,北地的健壯戰馬就對繼續前進表現出了難以忽略的抗拒。

等到手上的韁繩越來越難以控製,一路上念叨地理知識的第二王子才突然意識到:

自己不知不覺進入了無人區。

半天後,與其耗費體力扯著一匹時刻想後退的馬勉強趕路,泰爾斯還是不情不願地取下必要的補給,放走了馬匹,折斷下兩根粗硬的樹枝,削成手杖,一支挑行囊,一支助力行走,艱難前進。

腳下還是堅硬的岩地,眼前依舊是無垠的戈壁,風卻越來越大,氣溫也越發炎熱。

隨著腳程加快,泰爾斯皺眉發現:腳下的石礫越來越細小,踏足大地的腳步不再乾脆利落。

十個小時後的黃昏,他在吝嗇地補充水分之後抬起頭來,才驚訝發現:無論是抬頭前望,還是回顧來路,周圍的一切早已遍布黃沙。

不知不覺中,大荒漠已經到了。

泰爾斯呆呆看著眼前的一切,這麼想道。

問題是……

秘科的接應者呢?

是他錯過了人,還是他走錯路了?

回顧來路,卻茫然無措的泰爾斯猶豫了很久,最終決定:繼續前行,按照記憶中的方向,一路向東南走,去尋找綠洲,尋找星辰軍隊的補給線。

在此之前,龍霄城裡的格裡沃和克茲似乎預見了他即使逃出城外也不會停下,早早為王子準備了一身適宜趕路的行頭,而蒙蒂的那兩匹坐騎顯然跟秘科有關係,馬鞍上的行囊裡全是穿越沙漠必備的東西:水,麵包,鹽,燧石,包括厚厚的衣物和繩索。

還有他路上折的兩根手杖。

檢查完行李的泰爾斯一度感覺良好。

然而接下來一天的地獄旅程告訴他:他錯了。

泰爾斯小看大荒漠了。

它遠比想象中可怕。

地上鬆軟的沙子看似無害,實則障礙難行,一步一坑,爬坡的時候整個人還時常向腳後跟滑去,比北方冬季的雪地還要難對付,泰爾斯甚至感覺自己第一天走了不超過十裡路。

大漠裡的風速又大又急,泰爾斯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吹得東倒西歪,有一次,他乾脆在爬坡的時候被直接刮落,一路翻滾和慘叫地下了沙丘,十分鐘的攀登前功儘棄。

在那之後,泰爾斯決心再也不走高坡,再也不直上沙丘,而且最好順著沙子的波紋走——你跟風過不去,風就跟你過不去。

沙漠裡的地形也毫不平坦,起伏的沙丘便罷了,時不時還能遇到巨大的砂岩和陡峭的峽穀,泰爾斯在千辛萬苦“勘探”了一座峽穀的底部之後,覺得自己還是離他們遠一些為妙。

就這樣,他一路前進,第一天,第一晚,第二天,第二晚……

一路走到現在。

荒漠的第四天。

依舊是沒有人煙的,孤獨的第四天。

一步又一步,泰爾斯眯著眼睛,儘力向前行進,數著步數,每過一段距離就取下水袋,抿上一小口水,濕潤口腔。

不知道走了多久,太陽越來越高,周圍越來越熱。

他甚至能感覺到,厚布下的皮膚儘是汗水,而自己全身都被包裹在衣物裡,又黏又濕,悶熱難受。

但他不能解開。

不能。



最新小说: 科舉文抄公的快樂你想象不到 後媽槍斃後,我帶著弟弟們下鄉啦 想求姑娘解我血毒 穿越六零恰嫩草 千年長恨水東流 在年代文裡苟住 穿越後,喜提美女師尊 姨娘嬌貴 氪命修行:從錦衣衛開始長生 開局十萬兩米壯漢,我含淚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