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顏:“你打算怎麼處理沈新,殺了他?”
何小雲:“殺了他太便宜他了。”
朱顏好心提醒:“如果有人報警了,警察很快會查到你的。”
何小雲:“我一個坐過牢的人還會怕警察嗎?放心,我不會讓警察找到他的。在警察來之前,我會解決掉。”
“你要跟他同歸於儘嗎?可千萬彆做傻事。你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
“我還年輕嗎?看看我這個樣子,人不人,鬼不鬼的,還有未來嗎?在我有生之年,我已生無可戀,複仇是我唯一要做的事情。
讓這些真正的凶手逍遙法外,我做不到啊!我不甘心啊!
“同歸於儘?呸,他也配,同歸於儘的應該是他和那些同夥。”
我要把他們加著在我和阿秀姐身上的加倍奉還給他們。我不但要他們死,還要將他們的罪行曝光。這也是我請你來的原因。你一定會幫我的,對嗎?”
何小雲起身從櫃子裡拿出一個信封,“大作家,這個交給你。”
“是什麼?現在可以看嗎?”
“可以。”
朱顏從信封裡拿出一張照片和一頁紙。
照片上是兩個年輕的女孩。
“高的那個是阿秀姐,另外那個是我,這是我們剛剛到a省的時候照的。”
照片上的阿秀五官娟秀,高高的個子,梳著馬尾,旁邊的何小雲有一頭濃密的短發,齊眉的劉海,
照片上的兩個女孩笑得很開心。無憂無慮。
她們第一次來到大城市。對未來充滿了憧憬和幻想,還有希望。
她們那個時候的年紀比現在的自己還小。
而那張紙上是何小雲寫的一個聲明,她列舉了以沈新為首的一夥人殘害阿秀和她的罪狀,說殺死他們是因為他們罪有應得,自己為了報仇,所有的事情都是她做的,跟其他人沒有關係雲雲。
後麵還有她的簽名和大拇指印。
“大作家,讓你見笑了,我寫得不好,大體意思寫明白就行了。”
如果朱顏不知道何小雲的事情,看到這個肯定會覺得好笑,還以為是兒戲,可現在她不這麼想,這個瘦小的女子心中有一個執念,她活著就是為了複仇,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我已經做好了準備,死我不怕,
我如果死了,說不定還能夠在網上紅一把。嗬嗬!”
依依:“你如果能夠把這些仇人都徹底乾掉,肯定能成為網紅,這些臭男人死一百次都不為過。我那個時候乾掉那對狗男女的事情還登了報紙呢,好歹我也出名了一回,雖然乾得不徹底,雖然代價有點高。”
朱顏看著她,依依說話做事有一股彪悍勁,跟她的名字一點都不搭,雖然是網名。
依依:“大作家,我也殺過人,坐過牢。不過是我心甘情願殺的,用現在流行的話就是渣男和小三被我抓個現行。我當時那火就騰騰騰地直往上冒,拿起刀就往他身上招呼,哎!隻可惜沒把他殺死,太遺憾了。後來我判了三年,就這樣跟小雲成了獄友,嗬嗬!”
依依說得輕描淡寫,好像在說彆人的事情。
朱顏:果然彪悍。
何小雲:“哪有心甘情願去殺人的,你這都是被逼的好不好?”
依依:“我是跟你比嘛,你是被人冤枉的,我是自己要殺人的,沒冤枉。”
何小雲氣結:“有這麼比的嗎?”
轉向朱顏道:“她那個丈夫,簡直太渣了,如果喜歡彆人,離婚就是了,可他又不離婚,還把依依辛辛苦苦掙的錢拿去揮霍養情人,回來對依依則是又打又罵,彆看依依人高馬大的,其實性格溫順得很,還想著讓他回心轉意。後來……
依依:“還是我來說吧!後來他甚至還把情人帶回家來,我是忍無可忍了,兔子急了還咬人呢,正好一起給他們辦了,要不是那娘們跑得快,不死也得殘,就我男人挨了兩刀,也沒死,鄰居很快就把我拉開了。”
依依:“大作家,我是個鄉下粗人,說不上道理,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受著,我沒怨言,隻是可憐我女兒,那時候她才兩歲。”
朱顏:“那她現在呢?”
依依:“我坐牢之後她一直跟我父母在一起,現在已經上小學了,我偷偷去學校門口看過,很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