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歡,一個出走半生,卻始終沒有走出童年陰影的人。
在我童年最灰暗的記憶裡,永遠大雨傾盆。
或許那天並沒有雨,但是為了保護我的安全,母親將我裹在了厚厚的雨衣裡。所以我的記憶直到今天,仍然蜷縮在潮濕的雨季中。
我被母親抱著,站在一麵透明的玻璃前,玻璃裡亮著耀目的白熾燈,而我站的地方漆黑一片。據說,這種漆黑是為了保護我,讓玻璃那麵的嫌疑人不會看到我的臉,可我還是害怕,我抱緊了母親,從雨衣和口罩剩下的一點點縫隙中,小心翼翼地看著。
如今再回憶那一切,就像二十八歲的我站在浴室裡,扒在水汽彌漫的玻璃前,看著玻璃裡那個八歲的我。我努力想擦去玻璃上凝結的霧氣,卻越擦越模糊。但也好,因為隔著這一層玻璃,我終於得以忘記恐懼,講述這一切。
我八歲時的鄰居、玩伴、一度最要好的朋友,被侵害了,而我是除她之外唯一見過犯人的人。
警察再三問我,還有彆的細節嗎,比如他有沒有戴眼鏡?甚至帶著誘哄的意味。
沒有,我答得很確定。
那年我才八歲,還記不得很多細節,但我很確定,那個人沒有戴眼鏡,因為我記得那雙眼睛。
那是暑假中最平淡無奇的一天,我正和佳佳在公園裡玩。盛夏的午後,公園裡人很少,他從我們跟前走過三四遍,那雙眼睛裡有貪婪的渴望和無恥的妄念,不加掩飾,令年幼的我直覺般產生恐懼。
這也是他來和我搭話時,我拒絕著跑回家的原因。
我沒有受傷,可我的朋友卻被一粒糖騙走了,我記得她驚慌失措地跑到我家,她說,不好了。
後來的事變成紛亂蕪雜的片段,警察叔叔、居委會阿姨、老師的身影在我腦海裡顛來倒去,母親從單位趕了回來,緊抱著我不說話,我的心漸漸安定了下來。
從派出所回來的路上,警察失望的眼神一直盤踞在我腦海裡,我忍不住問母親“媽媽,我是不是哪裡做錯了?”
“沒有,”母親永遠都是那麼溫柔,她說,“歡歡,你真的記得那個壞人的長相嗎,他真的沒有戴眼鏡嗎?”
沒有、沒有、沒有!
我回答到後麵,發出聲嘶力竭的尖叫,不是因為不耐煩,而是我的害怕不安湧動起來。
我突然意識到警察和母親反複追問我的緣由——這個世界上並不隻有傷害佳佳的那一個壞人,還有一個戴著眼鏡的壞人。前者仍然逍遙法外,而後者可能會因為我的口供被放走。
那是我幼年第一次,也是人生第一次,感到世界像一個巨大的黑色漩渦,隨時可以吞沒我。
後來母親告訴我,那個戴眼鏡的壞人被抓住了,因為有彆的女孩認出了他,而傷害佳佳的那個壞人,再沒人提起過,卻活在我生活的每個角落。
這個漫長的暑假結束得突如其來,再到學校時,我身邊的一切都變了。我發現以前和我很要好的同學突然不再理我,總是神神秘秘地聚在一起竊竊私語,看到我走過來時又突然停住,用好奇而懼怕的目光打量我。
“你們到底怎麼了?”我終於忍不住抱怨起來。
“沒什麼。”
和之前每一次一樣,人群又一哄而散。但這次,被排擠的不滿讓我失去了理智,我把我眼中這個小團體的領袖推倒了。
那個小領袖跌在地上,用哭腔喊著“我們不要和你玩了,我媽媽說,隻有沒爸爸的人才會像你一樣,因為一顆糖就被人弄了,你身上有病!”
彼時我還不懂被人弄了是什麼意思,不知道身上有病是什麼意思,也不知道這在世人眼裡對一個女孩是多大的打擊,我隻是本能地反駁道“不是我,是佳佳!”
事情鬨到了老師那裡,奇怪的是,先動手的明明是我,可老師卻沒有批評我,她看向我的目光溫柔卻充滿憐憫,這絲憐憫刺痛了我。
晚上回家,我剛想把這樁怪事告訴母親,卻見到佳佳的母親坐在客廳,臉色凝重而衰敗,看到我,眼裡再也沒有之前的慈愛,開口告辭。
“歡歡,”媽媽朝我招了招手,又朝佳佳的媽媽歉意地笑了笑,“佳佳的事,以後不準再提。”
“可是,是那些人先冤枉我的。”
我有些委屈,但媽媽的目光變得嚴厲,我害怕起來。
“媽媽,我是不是哪裡做錯了?”
“沒有,”媽媽歎了口氣,“歡歡,佳佳已經轉學了,我們也換個學校好不好。”
我沒有錯,可是我得離開。
幸好小孩子的適應能力很強,我終於被時間推著長大,也終於明白了那天發生的事對施暴者來說早已過去,但卻會毀掉一個女孩的一生。
後來我又遇到過好幾次並不嚴重但卻敗壞心情的騷擾——公交車上的鹹豬手,自動扶梯上的偷拍,更多的則是遍布日常生活的“開玩笑”。
每次我都會想起童年時問母親的那個問題——我是不是哪裡做錯了?是不是我裙子太短了,是不是我回家太晚了,是不是我行為太輕浮了,是不是我太軟弱可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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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嘗試製止。
某次和閨蜜在旅遊景區遊玩,遇到一個小混混故意用身體觸碰我的胸部時,我一把揪住了他的領子。可他毫不害怕,甚至肆無忌憚地打量我的身體,汙言穢語一泄如注。
“算了歡歡。”
閨蜜拉著我就要走,可我堅持報警,最後警察沒來,片區的協管員先到了。他嗬斥了兩句囂張跋扈的混混,然後拉過了我的手。
“閨女,算了,景區太擠,人碰人很正常,何況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為什麼不光彩,不光彩的人是我嗎?我不知道,可指指點點的路人卻都看著我,那混混揚長而去時還回過頭狠狠啐了我一口。
“裝什麼清純,胸那麼大還不是被人摸的。”
我站在大街上,突然覺得自己仿佛被人剝光了,不著寸縷。
我想,這世上的男人都是混蛋,可偏偏我遇到了薑淮。
他俊朗,聰明,有趣,聊起專業時充滿熱情與專注,麵對甩不脫的應酬任務時又喜歡耍些小聰明,甚至算得上狡猾,但對女孩子,光風霽月,是個難得的正人君子。
不像我遇到的其他人,黃海平、路忠銘、抑或其他大老板讚助商,嘴上說的話有多正派,心中想的事就有多下流。
他從不把女性當成一個可供消遣的玩意,與我交流的分寸感也總是把握的恰到好處,等我回過神來時,已經無可抑製地愛上了他。
我不想給他帶去任何困擾,甚至加倍努力地為他工作,所以當那天晚上他通告撞上飯局,黃海平讓我代替他去敬兩杯酒時,我雖心中厭惡,卻沒有拒絕。
你知道酒桌上的權力壓榨有多恐怖嗎?
黃色笑話將飯局的氣氛引上一個又一個高峰,我每每拒絕,卻又屢屢被灌下惡臭的刺鼻液體。
“不行了,我真的要醉了。”
去廁所吐了兩次回來,路忠銘又來到了我跟前,口齒不清地叫喊著“他們敬的酒你都喝了,你就是看不起我是個道具師!”
“我真的……”
我還沒說完,趙淑琴走了過來“小林你這就不對啦,喝酒怎麼能厚此薄彼,來,放開喝,醉了趙姐送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