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去哪了?
人間蒸發了?
總要有住的地方吧?
不可能露宿街頭的。
突然間,厲格腦子一動,查起了自家的專機,果然有一架不在t市。
看來是林美兒是被自家的專機送回靖安縣城了。
那個縣城,是未來二嬸工作的地方,他聽說過的。
其實二叔去看二嬸的時候,他央求過要去的。
可是奶奶不許,說他要是跟著二叔一起去就是電燈泡,以至於他一直沒去過。
倒是沒想到原來自己媽媽也是在那個縣城的。
全國那麼多的縣城,二嬸和媽媽居然是在同一個縣城,這是巧合嗎?
如果真的是巧合,那也太巧了吧。
厲格就覺得哪裡不對勁。
他要去靖安縣城。
坐飛機坐火車的話,隻要他才出現在機場和火車站,他保證爹地爺爺和奶奶立碼就會知道。
隻為他太小了,單獨一個人出行很惹眼。
到時候一盤問,就全都完了。
除非是化妝。
可是化妝也要用身份證呀。
沒身份證寸步難行。
他一用身份證,身份證和小臉不一樣,就更惹眼了。
很容易引起彆人的注意。
現在,最容易去到靖安的方法隻有一個。
蹭車。
蹭誰的車呢?
自然是他二叔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