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第 441 章_不做炮灰一[綜]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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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第 441 章(1 / 2)

不做炮灰一[綜]!

第八十一章

歲月就像一把殺豬刀,在所有人都漸漸老去的時候,林琳與太叔攻這對竟然越活越年輕。

也不是真的年輕了,而是在同齡人都被歲月那張血盆大口啃過以後,眾人才發現他們倆口子像是被時光遺忘了一般。

也許不是被遺忘,而是欺軟怕硬不敢硬碰硬。

從年輕那會兒就注重保養的林琳,在旁人都吃不飽的時候,他們全家還擔心吃的肉太多會發胖。

在所有人都能夠想吃肉就吃肉的時候,林琳他們家隔三差五就要煲一鍋湯的砂鍋都不知道換了多少個了。

林琳又是個實力寵夫沒夠的,太叔攻哪怕是這麼多年仍是腿腳不好,卻再也沒有因為腿上的傷而不舒服過。

一個村子住著,林琳的日子大家都是有目共睹。從開始的嫉妒,眼饞,羨慕到最後的麻木,眾人著實經曆了一番心理曆程。

村支書高升了,從村裡升到了縣裡,然後又一路升到了市裡。官路神奇的讓林琳都覺得不可思議。

到是鐵柱,這些年從生產隊長熬成了村長,之後便再沒有什麼起色。

俗話說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做為村支書的小兒媳婦,劉妙的日子也好過了許多。

她本就是高中畢業生,雖然沒有參加高考。但他們倆口子卻一路跟著進了市裡。

就連一直癱瘓的大伯母也在林琳的‘提醒’下,被孝順閨女帶著走了。

不過可能真的到了年限,大伯母中風癱瘓在床十幾年後,終於被一口痰卡住咽下了最後一口氣。

大伯母死後,劉妍,就是大伯母後來生的那個父不詳的女兒,林琳明麵上的堂妹。她便在劉妙的安排下,住到了學校宿舍。

林琳這些年一直出著劉妍上學的學費,對於劉妙讓這個同母異父的妹妹去學校住,林琳聽說後,也隻多給了小姑娘一筆生活費。

對於劉妍小姑娘,林琳覺得這娃比原主還要可憐。

至少原主曾經是在父母的期待中出生的,而且出生後雖然也過著寄人離下的生活,但卻比她們娘倆寄居在出嫁的姐姐家要強一些。

小小年紀,若不是林琳乾預她怕是連學都上不了,隻能天天守著癱瘓的母親了。

久病床前無孝子,劉妙本就對她媽有怨氣,時間長了,再在婆家那裡受些閒氣後,對侍候大伯母就越發不上心了。

於是這小姑娘的日子就可想而知了。

從小到大就沒過上一天輕鬆的日子,搬到學校宿舍去住,說不定能夠更輕鬆一些呢。

林琳不恥劉家其他人,可對於這個孩子,林琳卻狠不下心來看著她一直在泥潭中掙紮。

時不時的送些‘舊衣服’或是她兒子們‘用不上’的舊書練習冊。等到劉妍上了高中,林琳想著高三的學生壓力大,複習課業重,需要營養。特意在高三下半學期在市裡多呆了些日子,然後中午的時候讓劉妍過去吃午飯,順道將中午的‘剩’飯帶回去讓她當晚飯。

劉妍上學晚,再加上她白天上學,晚上還要從劉妙那裡接手照顧病人的活計,所以學習成績並不像林琳家的幾個孩子那麼好。

高考那幾天,林琳又‘順手’照顧了一回,等高考結束後,林琳在劉妍填誌願的時候,也幫著分析了一回。

‘堂姐’做到她之份上,也算夠意思了。

小姑娘心裡感激林琳,雖然嘴上從來不說,但看林琳的眼神卻帶著濃濃的親近之意。

林琳說過會負擔劉妍的學校,但小姑娘還是希望選擇一所學費低一些的大學。

因為劉妍是女孩子,長的也挺漂亮。當然不管漂亮不漂亮,女孩子活在世上麵臨的危險總會不少。

再加上林琳看不得劉妙清閒,在村裡的時候,時常會讓小姑娘放學後來她家。

一來二去的也教了她一些拳腳功夫。雖然沒有多好,但自衛什麼的卻還不成問題。

聽到小姑娘對大學的要求後,林琳首先想到的不是大學,而是那部叫《盲山》的電影。

那裡麵的那個女主角,也是個大學生呢。

打了個哆嗦,心中又將給小姑娘的生活費用向上提了提。

哪怕大伯母癱瘓了那麼多年,小姑娘對於未來的職業也從來沒有想過當醫生,當護士。

林琳讓小姑娘拋開錢不錢的問題,認真的問了小姑娘最想做的職業是什麼。

小姑娘想了想,然後怯生生的說,想當警察,想找到親生父親。

她很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是劉妙在不順心的時候罵出來的。

然後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小姑娘心裡就隱隱約約的有個念頭。

大姐說,若沒有她那個不乾人事的畜生爹,媽就不會變成今天這樣。

大姐說,媽若是沒有被人糟蹋,就不會生下她,也不會天天挨打,然後帶著她逃到這裡來。若是沒有這些事情,媽就不會癱瘓。

林琳聽到小姑娘這種言論,眼底微不可查的閃了閃。

雖然不會告訴小姑娘這一切到底是怎麼發生的,不過林琳聽了小姑娘的誌願,倒也沒猶豫直接讓她填了恒市警大。

算了,你高興就好。

此後錄取通知書下來後,林琳給了小姑娘一筆錢,告訴她這是她大學四年的生活費。至於學費,也不用她操心,太叔攻就在這所學校上班,回頭太叔攻會幫她交。

從此以後小姑娘除了上學,就在林琳劃的範圍內打些零工。

小姑娘挺聽話的,沒有因為其他的工作工資高就不顧林琳下的限製。林琳見了,又滿意的在心裡點頭,並且準備送這小姑娘一份大禮。

小姑娘大學畢業後,林琳動了些人脈將劉妍留在了警校工作而沒讓她分配出去。

至少警校有寒暑假,也方便這妹紙往返b市調查取證。

→→

而且學校相對社會來說更乾淨一些,留在警校這妹紙的安全也能有保障,等過幾年真的不想在警校乾了,也可以自己申請下放就是了。

從小姑娘大學畢業後,林琳便再也沒有資助過她什麼了。不過小姑娘一點都不像大伯母,或者說一點都沒因為血緣而遺傳到什麼冷薄的心性。

從工作後,每個月開工資小姑娘都會去林琳和劉妙家裡拜訪。

去劉妙家的時候,提著的是一些中看的禮物。而到林琳家這邊卻會買一些實物的東西。

國家有規定,男子正常六十歲退休,若是有什麼特殊情況也可以在五十五歲或五十歲的時候退休。

林琳來到這個時空後,便時常想著鑽漏洞。

因此,當他家五個兒子都成了醫生後,便讓他們給太叔攻開了一份診斷書,再加上太叔攻檔案裡也有負傷的經過,再加上他那條腿一直是跛著的,隻要眼不瞎就能看見。所以等各種手續齊全後,太叔攻很容易就在他五十五歲的時候退休了。

於太叔攻來說,五十五歲和六十歲是沒有什麼區彆的。

但他知道於林琳來說,區彆就大了。

他不是長生不老的妖精,他也不是次次都有幸陪她一道‘旅行’。隨著年紀越來越大,林琳便希望太叔攻能多些時間陪陪她。

因為林琳不知道他們以後是否還會再相遇,而再相遇的那天又需要等多久。

聽到林琳這樣的話,太叔攻心裡悶疼悶疼的。

他想到自己第一次見到林琳時全然沒有任何記憶的模樣。他遺憾自己不能記住那些曾經的過往時,就更心疼林琳。隻有一個人記得他們每一次相遇相守,那是多麼殘酷的事情。

那麼餘生,傾儘所有的相伴,是他唯一能為彼此做的事情。

五十五歲退休後,太叔攻就回到了村子與林琳一道守著那個沒有執照的小診所。

林琳沒有學曆,也沒有行醫執照,村裡的小診所隨著路況暢通後,病人漸漸的減少了。

若不是林琳一年有大半時間是呆在村子裡,小診所說不定都會被林琳關掉了。

太叔攻時而陪著林琳一道上山采藥,時而開著車與林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時而倆人就老實的呆在村子裡,日出而起,日落而息,每一天都是那麼充實。

可能是年紀大了,也可能是身邊多了個‘滅火器’,林琳發火的次數越來越少,時間一長,除了村子裡的老人再沒人記得林琳年輕時彪悍的樣子了。

然後夏天的時候,村子裡總有一些膽子大的小孩跑到林琳這裡討要甘蔗吃。

林琳又不留著甘蔗熬紅糖,見有小孩來要,也從不吝嗇。不過一個夏天的時間,林琳竟然就成了村裡小孩最喜歡的奶奶。

這讓還記得林琳早年事跡的村裡老人都有些接受不良。

裝,你就裝吧。

林琳家的地一直包給村裡人種,太叔攻日常就管著兩個院子和東山上的耕地和牲口。

沒幾年村裡土地重新分配,因為林琳家五個大學生已經將戶口遷到b市去了,再加上太叔攻戶口在恒市,所以這一回林琳家隻撈到了一塊地。

地仍舊是好地,而且這一回離河邊還不算太遠。太叔攻日常閒了還跟林琳說想要自己種點水稻吃。

林琳想著一塊地也不多,小老頭不服老想要自己種,那就種唄。反正夏天的時候,她才不會給那小老頭煮酸梅湯解暑呢。

東山上散養了那麼多隻雞,國家的風向一變,林琳不但賣雞也賣雞蛋。

不過生意並不好就是了,誰讓開放了養殖後,養雞的人家再也沒有顧忌了呢。

於是再又養了一兩年後,林琳便找借口將這些雞都收到了她的花房裡了。

林琳不但收了雞,也將東山上的那些兔子也收了不少。

兔子就有一點挺討厭,就是到處亂打洞。一個沒注意,一腳就會踩到坑裡去。

太叔攻因此崴了好幾回腳,林琳一發狠那是再不肯在東山上留兔子了。

見林琳副殺氣騰騰的樣子,太叔攻抽了抽嘴角,連忙與林琳商量了一回,仍將早年放養在東山上的兔子和雞抓一些放在院子裡圈養著。

山下有林琳挖洞,山上再有兔子打洞,已經千瘡百孔的東山,再也經不起折騰了。

將雞和兔子又抓回院子裡養,老倆口,尤其是太叔攻說要響應國家號召再不打野味了,於是林琳便將東山上圈養的野獸都收進了花房裡。當著太叔攻的麵,再也不打獵了。

為此,太叔攻還特意在他們家那大院子裡蓋了一個豬圈,準備養兩條豬過年吃肉。

東山上的迷蹤陣撤掉不少,不過山腳下還是圍了一圈禁止村民上山的陣法。

本來東山就是林琳的,林琳有權這麼做。再一個林琳家就在東山下麵,有人上山對於他們來說,真心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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