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折骨纏殘忍得不是一點半點,一般而言,女孩子長到五歲就會開始纏腳,有錢人家會請專門的纏腳婆,沒錢的就由母親或者親戚纏。
剛開始時先試纏,用熱水把小孩子本就柔軟的腳泡的更加柔軟,然後,泡過熱水的稚嫩雙腳被使勁扭曲,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被窩進腳心,用布條纏緊。
為了防止布條脫落,她們會把布條用針線縫住。隔一段時間會把布條收緊,讓腳儘量的小一些。
慢慢的,裹布被纏到最緊的程度,這時候,四個小腳趾基本就完全窩在了腳下。
這基本就相當於把腳一半直接弄折了,都這麼痛苦了,她們還被逼著到處走,這跟在刀尖上行走有什麼區彆!】
明末天啟年間
南京秦淮河還和往常一樣,燈火璀璨,河邊一艘艘花船迎來送往,好不熱鬨。袁媚兒就是在這花船上討生活的一個妓女。
看著天幕上的言語,她也不由想起了當年纏足的經曆,她算是南京第一批纏折骨纏的女子。
當初被逼著走路的痛苦,她到現在還記憶猶新,本身就疼,媽媽們還逼著下地走路,要是有不走的,直接劈頭蓋臉的打。
神奇的是,白天走路,真就是紮心的疼,到了晚上,倒是不疼了,但那滋味,比疼痛更難受。
就像是有人把腳塞進了蒸籠,腳是又燙又悶,難受的睡不著。
有人就想出辦法,把腳貼著牆,就為了那一點點涼意。
有的姐妹痛得去解開裹腳布,但被發現了就是挨一頓毒打。
她們那一批總共十個人,沒熬過纏腳有四個,難產有兩個,得病死了有兩個,現在還活著的隻剩自己和另外一個姐妹。
前段時間,唯一的好姐妹被有錢的恩客贖了身,隻剩自己在這秦淮河上艱難度日。
【到這兒還不算完,後續的疼痛還更嚴重,腳趾頭窩進去了,就要開始進行裹瘦和裹彎。
最終疼到撞牆自儘的女子也不少。
腳的大小也是有規定的,最終的腳要被裹成三寸大小才最好。這被稱之為三寸金蓮。
三寸已經算是小到離譜了,可後世現存最小的弓鞋還不到兩寸八。
為了擁有更小的腳,她們慢慢發現了新的辦法,用竹板夾,用石板壓。
更有甚者,她們會直接拿瓷片將腳底劃開,或者把碎瓷片放進裹腳布裡。
這麼做是為了讓腳上的肉發炎,等到那些肉等變成了死肉,直接就用刀割下來。
但等待的過程中,那些肉就和買的豬肉一樣,時間長了,腐爛變味,臭不可聞。
這時候的腳腳不但特彆纖瘦而且變得很容易扭折、裹彎,所以有“腳一發味,如果成熟,必易速小”的說法。
這種方法裹的腳以後基本走不了一步路,就算不走路,以後的腳也會時不時發炎,一不小心就送了性命。】
聽著這些話,女子們都覺得自己的腳要開始痛了。
反感這種奇怪審美的男子也對這些女子有了些許憐惜和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