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遍訪群賢3_三國劉表之鯨吞天下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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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遍訪群賢3(1 / 2)

上回講到劉表書寫奏章,奏免南陽一地今歲之賦稅,這裡順帶淺談一下東漢的賦稅製度。

東漢的賦稅分為土地稅、人頭稅,徭役、兵役以及商稅這幾個主要的部分。

當然遇到大災亦或征戰之時,風調雨順或沒有戰亂的州郡,有時也會臨時增加賦稅。

首先講到土地稅,東漢的土地稅其實很低很低的,隻不過三十稅一罷了。

而且自耕農和世家、豪強一樣,都是按土地多少收稅,並無差彆。

不過土地是可以自由買賣的,因此貪官汙吏、世家豪強多通過巧取豪奪的手段,謀取自耕農的土地。

其次則是人頭稅,人頭稅又分為兩部分口錢和算賦。

口錢是指,七歲到十四歲的孩子,每年都需要向官府繳納二十錢。

算賦則是指,十五歲到五十六歲的人,每年都需要向官府繳納“一算”,即一百二十錢。

而商人、奴仆、佃戶、奴隸,則需要繳納雙倍的人頭稅,即每年二百四十錢。

再其次則是徭役和兵役,徭役是指十五歲到五十六歲的男子,每年都需要服徭役一個月,即為官府免費的乾一個月活,比如修建城防,整修官道、河道,興修水利等等。

而且若是這一月的工作沒有做完,亦或質量不過關,是需要繼續免費的服徭役的,有時候甚至能多達五、六個月。

而兵役,是指十五歲到五十六歲的男子,需要在地方州郡,以及邊郡或京師各服一年兵役,也就是在地方州郡做一年輔兵,在邊郡或京師做一年戰兵。

當然世家豪強等有錢人家的子弟,若是不願服徭役和兵役的,也可以出錢,每月300錢,一年3600錢,直接交與朝廷。

朝廷再聘請其他人代為服徭役、兵役,這也是邊郡常年有多年征戰的老兵的原因,這些錢就會變作邊郡將士的錢糧、補給以及封賞。

至於自耕農向來家無餘財,讓人代為服徭役、兵役,卻是有心無力了。

最後一個則是商稅,大宗商品交易需繳納千分之六的財產稅,普通的手工業品則隻需繳納千分之三的財產稅,此外還會收取一定的車船稅。

當然也有一些商人偷稅漏稅,於是朝廷規定,凡是告發偷稅漏稅行徑的,皆沒收其家財,並分一半給予告發者,是故很少會有人願意偷稅漏稅的。

而且曆代朝廷都是重農抑商,商人雖然家財萬貫,但社會地位並不高,而且朝廷不允許商人及其家眷擁有土地,若有違反,則沒收其家財及土地。

至於世家豪強為何會盤根錯節,以致於皇權不下鄉裡?

一來,他們通過各種手段,謀取土地,佃戶。

二來,他們為了提高自身社會地位,通常會通過向朝堂捐獻錢糧等手段,獲得不用服徭役、兵役的爵位。

三來,他們通過彼此聯姻,以及仕途上的察舉製,達成與皇權的對抗。

這也是前文講到的魯陽樊氏佃戶牛二,為何會選擇投身魯陽豪族樊氏,也不願意做一個自由自在的自耕農的原因。

畢竟有時候官府橫征暴斂,以致於一年的大半時間都在服徭役,又哪有精力去侍弄莊稼。

而牛二投身魯陽樊氏,租稅雖然需要五成,但卻不用管所有的官府賦稅了,一切都由魯陽樊氏出錢解決。

所以牛二做了樊氏佃戶之後,生活反而比自耕農更好,這也是東漢末年朝廷越發積弱,世家豪強越發強盛,以致於到後期能夠抗衡朝堂的原因。

韓暨聽得劉表對當今時局的見解,以及殺伐果斷的舉措,現今又見得劉表為百姓請命,奏免賦稅的舉動,眼中不禁波光湧動。

這時劉表又將奏章遞與荀攸。

“公達且派人將此奏章火速送往洛陽,最好能與前兩日押送繳獲的車隊一同到達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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