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兔毛筆_穿越荒年,我被全村帶飛_思兔 

第72章 兔毛筆(2 / 2)

做了好幾次,兔毛大概混合的差不多均勻了,李少才喊倩巧來幫自己,自己捏著兔子毛,底端在桌子上磕了好幾次,儘量讓底端對齊,李倩巧用最細的麻線在底端捆上兩圈固定。

這麼簡單固定肯定是不行的,李少才帶著這兩撮珍貴的兔毛和自製的筆杆進了山,按照記憶中找到了鬆樹,用剪刀在鬆樹上劃開一道口子。

等了半天,在樹乾上冒出來一點樹脂的時候,李少才用兩撮兔毛在上麵沾了一下當粘合劑,然後快速放進劈開一個小口的筆杆裡,用力壓實,為了以防萬一,他還在外麵纏了一小圈麻線固定。

這樣,他就得到了兩支自製的,十分醜的毛筆。

盯著自己做的毛筆看了半天,李少才實在是無法違心的誇讚自己的毛筆做的不錯。

真的,太醜了。

李少才長長吐出口氣,默默在心裡感慨,他果然不太適合做這種手工活。

帶著兩隻毛筆去了河邊,沾著水在石頭上試著寫了兩個字,跟買的毛筆肯定是沒法比的。

但,聊勝於無吧。

第二天李仁義來上課,李少才就把兩支筆送給了他,“我自己做的,醜是醜了點,但你可以感受一下寫毛筆字的感覺,最開始可以沾著水在石板上寫,練的差不多了就用你自己的墨試一試。”

李仁義驚喜的翻來覆去看了半天,“師父!你居然會做毛筆?”

李少才尷尬的輕咳了幾聲,“我要會做毛筆,能做成這麼醜的?”

“嘻嘻!”李仁義馬上跑出去端了一小盆水進來,信心十足的在自己的石板上寫下一個大大的李字。

然而,現實給了李仁義大大的一巴掌。

小孩子手腕力道不夠,寫出來的字本來就歪歪扭扭,更何況還是第一次使用毛筆的李仁義。

能認出來,但確實不太好看。

李仁義自己都能看得出來,跟師父的字差彆很大。

“不要著急,你第一次寫毛筆字,自然是這個樣子的,以後你每天練習一個字,這個字練的差不多了,你的毛筆字也就好看點了。”

說著,李少才接過毛筆,在自己的石板上寫下一個“永”字,這絕對是每個練書法的小孩都寫過無數次的一個字。

“永,這個字包含了所有的筆畫,隻要這個字練好,寫其他字就容易多了。”

李仁義試著寫了寫。

嗯,倒也是個“永”字,但不知道為什麼,看著就是跟師父寫的大不一樣,但具體是哪兒不一樣,李仁義也說不出來。

習字不是一日之功,李少才隻是提了一句,也就沒有多說,倒是確認兔毛真的可以做毛筆,就對著李仁義說道,“以後兔子掉的毛,你把那些順滑的硬毛都收集起來,可以用來做筆,以後就不怕沒有毛筆用了。”

李仁義歪頭看了半天自己手裡的筆,“這是兔毛做的?”

“嗯。”

“師父放心!等我做成了好看的毛筆,就給師父送幾支過來!”頓了頓,李仁義又補充道,“墨也有!都交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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