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忙著店裡的事,那天店裡的生意也是特彆好,買東西的人不少。三個大人愣是沒想起來孩子的事情,直到晚上7點了才想起來怎麼孩子還沒回來。這時,幾人匆匆出門去找,哪裡有孩子的影,學校的老師說孩子一放學就走了。”
“調取了學校門口的監控,孩子是在17:38分的時候出的校門,這一路過來到紅綠燈口也有監控,但是孩子始終沒有在監控裡出現。”
“報警了吧?”許嫻問道。
“報是報了,但是當時的規定是需要失蹤24小時後才能受理的。”
“啊?以前要24小時才立案啊,小孩如果是被拐走,早不知道被帶去哪了。還是現在更人性化一點。”許嫻說道。
“那當然,任何事情都是逐步完善起來的。”
“回家才那麼一小段路,應該很好查啊,怎麼一直沒找到呢。”
“我找分局要了當年失蹤案的卷宗,給你們兩個小時研究,然後結合案件提出你們的建議。”顧琛給三個年輕人分配了任務。
三個人分彆看了卷宗後,就又聚到了一起。
“我們把自己想到的地方都寫在白板上,然後一條條討論吧。”許嫻提議說。
“好呀,雖然我們三個臭皮匠,但是合力起來也能頂個諸葛亮了。”劉安明說。
“你這天天的就知道往臉上貼金。”丁月瑤對劉安明說。
“我都自貶為臭皮匠了,怎麼能叫貼金呢。”
三人把各自的看法和建議都寫到白板上。
已經調查過的人物父母,外公外婆,舅舅,爺爺奶奶,部分經常去超市買東西的顧客。
排查以上人物全部都沒有作案時間。
排除理由
“許嫻,你最小,你先來。”丁月瑤提議。
“好。我覺得有幾條排除理由並不是很充分。你看這個顧客,還有這個顧客,另外孩子的父親和舅舅。”
“為什麼?”
“他們都隻有旁人的口供證詞,或者車票信息證詞,但並沒有實質性的物證,比如視頻監控的證明就沒有。”
“我也想到的是這個。”丁月瑤說,“人的口供其實還挺有可能出現偏差的。”
“人都有雙人證了。”劉安明表示了不同意見,“總不可能兩個證人都說謊吧。”
“那也不是不可能。”許嫻和丁月瑤異口同聲的說。
“好吧,那我能說說我的看法嗎?”
“請開始你的表演。”
“你們說會不會有可能是謝景瑄自己走掉的?”劉安明說。
“啊?”
“現在的小孩一個是很叛逆,還有一個是父母給的壓力太大,所以總想著要逃離。”
“這也有可能哦。”丁月瑤手放在下巴上,在白板前看著劉安明寫的這條。
“但是如果他自己走的話,這麼久了不可能這麼多年不給家裡打電話吧。”
“然後就被人帶走了。”劉安明接著說。
“好像也是,所以說,也有可能並不是在放學的這段路上被拐的。”
“但是,安明,你這條線現在來說挺難查的。到現在連監控記錄都不會有了,完全是憑空查。”
“是很難,不過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