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聽完楊冰的話,直接搖了搖頭。
“不行。”
“如果這把槍真的如你說的那樣,維護成本高,維護繁瑣,那麼它對於士兵來說,就不是一款成功的武器。”
“戰場環境複雜多變,士兵們沒有那麼多時間去保養一支槍,所以你們的任務就是設計一款,既容易保養,又好用的武器。”
“所以,這款槍,你們在思量一下,看看怎麼改進。”
“是,多謝王爺指點。”楊冰聽到林逸的話,連忙應了一聲。
一旁負責記錄的人員,連忙把林逸對於這支槍的評價和改進方向,記錄在本子上。準備回去之後,跟負責研製這款槍的工程師提出改進意見。
“還有什麼好東西,都拿出來看看。”林逸很滿意楊冰他們的工作態度。
對於林逸來說,在一款武器的設計上,不能怕犯錯。隻有通過不斷的試錯,才能造出更好的武器。
相比較士兵們的生命而言,這點試錯的成本,那可以說是忽略不計。
聽到林逸的話,楊冰對著另外一名士兵招了下手,那名士兵就立馬就一路小跑,來到了兩人麵前。
“王爺,這是我們研究所最近研製的一款小玩意。”
“設計理念就來自我們之前設計的迫擊炮。”
“我們當時想著如何才能加強基層步兵班的火力,所以我們當時想要設計一款可以單兵攜帶,並且容易操作的小型武器。”
“用來彌補火炮與士兵透支手榴彈之間的火力問題,所以我們參考迫擊炮的原理,設計了這款手炮。”
“這種手炮,隻需要裝填特定的彈藥,就可以炸藥投擲到最遠150米的範圍,這大大加強了步兵班的火力輸出。”
說著,楊冰就拿出一個隻有30多厘米的小玩意。
這亂武器,一頭是個圓柱體,空心的,而另外一頭,則是一個鐵杆,而鐵杆的一端,還有一個類似於腳踏板的東西。
林逸怎麼看這玩意,怎麼都像是小櫻花在二戰時用的擲彈筒。
“厲害啊,這玩意都能造出來?”林逸在心裡感慨。
要說這擲彈筒,的確是單兵作戰的大殺器。
它可以發射士兵們隨身攜帶的手榴彈,可以將手榴彈投擲到幾十米,甚至上百米的距離。
在實戰中,一些經驗豐富的士兵,可以利用擲彈筒,對一些重火力點,進行定點爆破,完全可以做到指哪打哪的地步。
那個時候,可是給後世的我軍造成了巨大傷亡。
林逸從來沒有給楊冰他們提過這種武器,但是楊冰他們還是自己想到了。
雖然這款武器的麵世,可以極大的增強士兵的單兵火力,但是他也有一個不大不小的缺點。
這個缺點就是發射彈藥。
眾所周知,在後世的小櫻花軍隊裡麵,他們由於有很多擲彈筒,所以他們的手榴彈大多都是圓柱體樣式的手榴彈。
在民間,很多人都稱呼這種手榴彈叫香瓜雷。
這種手榴彈由於需要在必要時刻,充當擲彈筒的發射藥,所以它普遍裝藥量就比較大。
而裝藥量大,也就意味著,它的殺傷力很大。
而且,由於他可以充當投擲物,也可以用手直接投擲,對於士兵而言,他們隻需要帶一種手榴彈就行,而不需要帶兩種,極大的減少了士兵們的負擔,也增強了擲彈筒的續航能力。
畢竟嘛,隻要有手榴彈,那理論上,就是可以無線的投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