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個新地方,認識新人,獲得新友誼,這是餘華這次來北京參加改稿會的切實體會。
他人年輕,為人活潑,來的那天就跟大夥兒打成一片,都稱兄道弟,尤其是和室友史鐵森特彆合得來。
彆人提起作家的生活,自動帶入古代文人的浪漫,比如李白式的“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蘇軾的“竹杖芒鞋輕勝馬”“左牽黃右擎蒼”好像一天天的都是詩酒風流,都是玩。其實,大部分時間都是很枯燥的,因為要寫作,而寫作又是一件需要消耗大量時間和精力的事兒。
餘華和史鐵森是文壇新人,新人有個特點,想法特彆多。有了新想法,馬上鋪開稿子就要乾,行動力驚人。實際上,在過去的一年中,二人都是碩果累累。餘華在大刊物上一口氣發表了三篇小說,史鐵森更厲害,每月都能收到稿費。
二人已經有點新中國第一代職業作家的味道——寫作是他們生命中為數不多的樂趣——除了當作家,其他也不會呀。
在外麵和同伴胡鬨完回到旅館房間,二人又開始碼字。依舊隔著書桌相向而坐,寫著寫著,又偷偷朝對方那邊看上一眼,看寫多少字了。
朋友歸朋友,拚字這事兒卻不能輸,他們都在暗中較勁。
今天餘華的寫作不是太順利,感覺筆頭很生澀,寫不了兩行就提筆抹了,從頭再來。可從頭再來也不對勁,得,把稿子扯了,糅成一團扔廢紙簍中。
那邊,史鐵森卻顯得逍遙,筆下生風,麵帶微笑,時不時摸摸下巴,露出喝到美酒時的愜意表情,他進入狀態了。
餘華一看,不行,這樣下去我不是要輸了嗎?眼珠子一轉,就有了主意“鐵森,火柴給我用一下,我的都潮了。”
北京多麼乾燥的氣候,火柴能受潮?史鐵森把火柴盒扔過去。
“鐵森,剪刀漿糊借我一下,我改兩個字。”
餘華拿起史鐵森的剪刀,擦擦擦擦剪著紙片。
“鐵森,我鋼筆不出水了,借你用用……嘿,你文具盒裡有六支鋼筆,都是名牌……您等會兒,圓規量角器是怎麼回事,這玩意兒你用得上嗎?”
“鐵森,紅藍鉛筆我使使。”
“鐵森,你文具真多啊!”
……
史鐵森的寫稿子的節奏被打斷,一時間再進不了狀態,坐在那裡愣神,心中一陣陣窩火。
“鐵森你怎麼了,寫不動了嗎?”餘華得意洋洋道“寫小說多簡單的事兒的,還能難倒你這個快手?”
餘華說,寫小說傳到底就是講故事,我們可以假設這篇小說是通過一個人的口說出來給讀者聽。這個說書人對故事的起因經過發展高潮和結局一清二楚,這叫上帝視角。這種寫法適合宏大敘事,適合表現人物和深刻的思想。
也可以通過主人公的眼睛觀察這個世界,隨著他的觀察,一步步講這個故事的背景、人物和故事展開,這叫主角視角。因為未來對於主角都是未知數,所有整個故事充滿了懸念,頁給了讀者期待感。這種寫法特彆適合寫緊湊的故事……
餘華倒好,反向史鐵森傳授起寫作經驗。
史鐵森無奈,把筆一扔“不寫了,睡覺。”
餘華“鐵森,開水沒有了,去夥房打兩瓶。”
史鐵森看看自己的輪椅,不知道說什麼好。
“鐵森,你洗衣服啊,等等。”餘華把自己換下來的背心扔進盆裡
很快,《北京文學》的編輯和一眾參加改稿會的作家們見麵了。
編輯先帶大家去雜誌社參觀,其實也沒有什麼好看的,也就一個院子,十幾個房間,裡麵放著寫字台和藤椅什麼的。
唯一有可看性的是陳列室,裡麵陳設著《北京文學》以往每期所出的刊物,牆上還貼著曆任編輯的照片。
在照片中,大家看到了許多大師。有趙樹理,老舍、張誌民、汪曾祺。
負責這次改稿會的是一個姓林的中年男人,很嚴肅,他也是餘華、史鐵森的責任編輯。餘華忍不住對史鐵森道“有緣,有緣。”
林主編介紹說,《北京文學》創建於五十年代,前身是老舍擔任社長的《北京文藝》和趙樹理主持的《說說唱唱》,後來兩個刊物合在一起,改名《北京文學》。
老舍的小說風格樸實,寫作手法以白描為主,故事性很強。至於趙樹理,更是山藥蛋派的代表人物,小說更接地氣。所以,《北京文學》上刊載的小說在外人看來都很白,但真正的作家才知道,這種很白的東西特彆難寫。因為祛除了賣弄文筆的亂七八糟的東西,如果你人物故事寫不好的話,太容易露怯了。
《北京文學》帶著兩位創刊人的風格烙印,這也是一種文化傳承。
另外,裡麵還陳列著不少北京文學旗下作家出版的實體書。
看到這麼多文學大師的照片和作品,大家都是心生敬仰,甚至戰戰兢兢。
餘華卻不以為然,吐槽“老舍的《正紅旗下》又沒有在北京文藝發表,擺這裡做什麼?”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後麵精彩內容!
林編輯忍不住橫了他一眼,然後對大家說“嚴肅點,不要嘀嘀咕咕。”
他不是太喜歡餘華,尤其不喜歡他身上吊兒郎當的勁兒。相反,他卻非常欣賞老成持重的史鐵森。
參觀完雜誌社後就是開會,林編輯大概宣講了一下新時期的文藝政策和對作家的期望,然後說,大家的作品都寫得不錯,但我們為什麼不能做得更完美一些呢?這也是此番改稿會的初衷,接下來幾天我社編輯會分組負責大家的改稿事宜,直到把作品打磨出來為止。
……
接下來,就是一篇稿子一篇稿子的評點,讓大夥兒下去改稿,改完再交到責編手頭。責編看能不能用,再給出修改意見,繼續改。
這是一心要出精品的架勢了。
當過作家的朋友都知道,寫稿容易改稿難。
改稿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有改一篇稿子的時間,能重新寫十篇文章了。
最重要的是,寫新書的時候你有創作激情,就好像是懷胎十月的母親,期待著新生兒呱呱墜地,內心又是害怕又是期待,甚至有一種強烈的幸福感。改稿則相當於把一塊泡泡糖放口中反複咀嚼一百遍,嚼到後來寡淡無味不說,還咬得腮幫子都酸了,惡心想吐。
改稿的過程中,最順利的史鐵森。
史鐵森寫的是一篇散文,寫他在陝北插隊時的勞動場景,以及後來身體出問題回北京治療,來回兩地奔波的所見所感,很私人的體驗。
林編輯給的修改意見其實也不算是意見,他認為可以加強一下北京和陝北兩地生活方式的對比。
史鐵森覺得很有道理,改了一稿,順利過稿,擬發表於下個月的《北京文學》。
餘華就慘了,他改了三稿,每次都被駁回,氣得不住抓頭發,抓得頭皮屑紛飛“鐵森,能不能幫我……”
“不能。”史鐵森不等他說完話,狠狠拒絕。
“好吧。”餘華氣呼呼道“林編輯討厭我,對我有成見。憑什麼你一次過稿,我卻被反複折騰。他一定是覺得我太鬨,他不喜歡活潑開朗的青年人。”
史鐵森“你知道就好。”
餘華又改出一稿,改得精神都恍惚的了,手疼得不行,但還是不能讓林編輯滿意。
林編輯“餘華,你投稿的這部短篇《星星》很不錯的,就是太灰暗,太悲劇,世界上哪有那麼多悲慘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