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樂融融的餐桌上,一家三口歡聲笑語不斷,中年男人錢誌軍一身西裝,油亮的頭發,碩大的啤酒肚好像在表明他是社會上所謂的成功人士。一旁的女人肖美麗燙著彆致的卷發,妝容精致,神態高傲,特彆是那無名指上分量不輕的鴿子蛋讓其身價倍增。餐廳上的主角則是相貌俊朗,一身名牌的少年錢浩軒,此時少年正嫌棄地看著餐盤裡的雞蛋三明治。
“媽,都說我不愛吃雞蛋了,你怎麼還這樣啊?煩不煩啊!”
聽到這不耐煩指責的話,肖美麗沒有絲毫不要悅,反而看著錢浩軒笑得慈愛地勸說道:“浩軒!媽媽知道你不愛吃雞蛋,可雞蛋真對身體特彆好,你現在正在長個子,可馬虎不得,多少吃一點!”
錢浩軒聽到這關懷的話,一點都不領情,忽然,他眼神一閃,嘴角露出一抹壞笑,拿起餐盤中的雞蛋三明治咬了一口,隨後直接將吃剩的三明治扔到了不遠處的餐盤中。
“吃吧!這可是媽媽的愛心早餐啊!平日裡你可是吃不到啊!”說完他眼神滿是惡意地看著旁邊的少年,少年穿著寬大校服,身材消瘦,微垂著頭,簡直和他們一家格格不入。
錢誌軍看著懦弱膽小的大兒子眉頭一皺,眼裡閃過嫌惡,隨後拿起刀叉自顧自地吃著早餐,相比之下,肖美麗就更情緒化了,看著不討喜的大兒子直接罵道:“錢銘,你是啞巴還是聾子?沒見你弟弟關心你嗎?”
江郅看著餐盤裡被咬了一口,看起來參差不齊而且還沾著口水的三明治,心裡直犯惡心,明明都是親生兒子,卻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一家三口恨不得將原主踩進泥裡,想到原主悲慘的結局,江郅猛地站起身來離開,他怕自己再不走,就得光天化日之下殺人犯罪了。
肖美麗看著江郅竟然往外走,指著江郅的背影,當即破口大罵:“你這個沒教養的東西,有本事以後都彆回來!”
被罵的江郅停住了腳步,轉身直接走到了錢誌軍,在錢誌軍疑惑不悅的神情裡,江郅直接對他深深地鞠了一躬,隨後看著錢誌軍說道:“錢叔叔,這麼多年謝謝你的照顧了,雖然你對我不好,可我不怪你,其實我都明白的,我不是你的親生兒子,也怨不得你對我不好,至於我媽,大概是做了羞恥的事情,才恨不得我一丁點好,我都明白!在這個家裡,我就是個外人,既然如此,從今以後我也不會在打擾你們!”
江郅這番信息量巨大的話當即讓錢誌軍等人傻眼了,最先反應過來的肖美麗憤怒地吼道:“錢銘,你這個兔崽子在胡說八道什麼啊?”說著就起身要扇江郅耳光。
可江郅一躲,隨後當著錢誌軍的麵從自己頭上拔下幾根頭發,看著錢誌軍說道:“錢叔叔,我沒騙人,我說的話都是真的,不信,你去做親子鑒定!”
最後江郅將頭發塞進錢誌軍的手裡,就趕緊小跑離開了,獨留下後麵跳腳大罵的肖美麗。
錢家住在獨棟的二層彆墅,江郅跑出大門後,並沒有離開,而是直接去了彆墅區的公共花園裡。
坐在涼亭的石凳子上,江郅才開始梳理自己腦海裡的記憶以及之後報複計劃。
原主錢銘,一個十七歲的少年,但生命卻定格在了十八歲。
原主是錢誌軍和肖美麗的第一個孩子,山區貧窮艱苦,在原主年幼的時候,錢誌軍帶著肖美麗外出打工掙錢,至於原主就理所當然地留在了小山村裡。
錢誌軍為人精明,又口舌伶俐,在那個黃金年代,他幸運地抓住了發家致富的機會,從搬運工做到包工頭,又從包工頭做到了現在的房地產小公司的老板。
在外這十年裡,錢誌軍和肖美麗早就有了第二個兒子,至於原主這個留在家鄉的大兒子,兩人早就拋之腦後,隻是每年打一些錢回去敷衍了事。
而原主一直養在爺爺奶奶身邊,雖然錢誌軍每年多多少少都會寄錢回來,可老一輩的兩人根本舍不得花。
兩個老人都舍不得花,原主這個孫子自然也吃不到什麼好東西,用他們的話來說,隻要能吃飽就是天大的福氣,他們小時候還啃樹皮了,彆身在福中不知福。
農忙的時候,原主就被鎖在炕上,等大一點,能乾活的時候,原主就得跟著去田地裡乾活,至於上學,原主在八歲的時候才上一年級。
這樣的生活,原主過了整整十三年,至於爸爸媽媽,在原主心裡就是一個符號。
原主第一次見到自己的父母時,那是爺奶的葬禮。
從頭到尾,原主就像個透明人一樣,相隔十多年的父母竟然也沒問他一句,沒和他說一句話,葬禮辦完之後,原主局促不安地坐上了車。
在看到外麵的世界時,原主的心是激動的,此時的他對未來有些美好的期待向往,可惜冰冷嫌棄的話如同一盆冷水將他澆了個透心涼。
這人啊!出去溜達了幾圈,口袋裡有了幾個錢,就覺得高人一等,分不清自己是人是狗,明明是自己親生骨肉,可卻也滿心地嫌棄,心裡非但沒有什麼愧疚心疼,反而覺得讓自己丟人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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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在這個新家裡過得不好,小山村的學校怎麼可能跟得上大城市廣場,頭一次入學測試後,原主就被錢誌軍拿著皮帶狠狠地打了一頓。
不說英語,原主甚至不會說普通話,一口土裡土氣的方言,又被狠狠地打了一頓,此後原主身上的傷就沒斷過。
原主並不蠢笨,隻是沒有給他成長適應的時間,等到原主上高中的時候,成績就在班裡名列前茅。
可也正是因為優異的成績惹得了錢浩軒這個弟弟的嫉妒,再高的成績在錢浩軒麵前也根本不值一提,稍微好一點的待遇在錢浩軒的挑撥嫉恨下,直接跌到了穀底。
在這個家裡,原主就是那個多餘的人,有時候原主在想,為何他就不是一個孤兒,他情願去住孤兒院,也不願意在待在這裡。
大學是原主離開這裡唯一的通行證,可是原主卻在那個暑假結束的時候,死在了手術台上。
那個暑假,錢浩軒出去遊玩卻不小心出了車禍,手術之後,雖然命保住了,可因為鋼筋插中了錢浩軒的右腎,致使他右腎壞死被摘除,此後錢浩軒就隻有一個腎支撐生命。
可是術後恢複時,醫生突然發現錢浩軒的左腎因為感染,竟然在開始壞死,此時情況很是危急,若是沒有在左腎壞死之前找到合適的腎源移植,那麼錢浩軒就會沒病。
自古換腎靠親人,不知有多少認親都是因為要換腎救命,有時候好像血脈相連真是刻在骨子裡的枷鎖。
錢浩軒要換腎,錢誌軍和肖美麗兩人根本不需要考慮,第一時間就想到了原主。
原主不願意,可他卻沒有辦法,在錢誌軍這個親生父親的威逼之下,他隻能選擇接受不公平的命運。
可是上天並沒有庇佑他,多年以來,營養不良的原主身體並不好,瘦弱貧血,根本達不到移植手術的身體要求,甚至原主還有罕見的凝血因子病,可是一切的原因都敵不住錢浩軒等不住。
最後錢浩軒活了,原主死了,靈魂出竅的那一刻,原主竟然還聽到了錢誌軍說的話。
“既然他撐不住了,那乾脆把兩個腎都移植給我兒子,免得一個腎影響我兒子以後的生活!”
“就是,浩軒是他的弟弟,這都是他該做的!”
聽到這些話,原主恨意滔天,他的一生沒有溫暖沒有愛,憑什麼要生下他,憑什麼要這樣對待他,若是生來就是受苦,那他憎恨那個將他帶來人世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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