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爸的生活!
星期日。
兒子一大早就被他媽媽接走了。
至於去哪?
李牧沒有多問,畢竟每個禮拜日是秦暮雪和他約定好的日期,兒子願意跟她出去,李牧隻能隨他。
和一般離異夫妻相比。
秦暮雪一個禮拜探視一次兒子的次數確實有點多。
關於這點,李牧也有自己的考慮。
秦暮雪丟下兒子消失六年,這六年來沒有一通電話,也沒有請人要過一張兒子照片。
如此狼心狗肺的女人,忽然回來,必定發生了什麼?
也許等她處理完事情,一如當年那樣再次音訊全無,所以李牧經過思考,並沒有拒絕秦暮雪一個禮拜見兒子一次的要求。
他不是因為秦暮雪這麼多年沒見到兒子,給她多一點時間陪兒子。
而是想兒子可以多看她幾眼,記住她的模樣。
不然等她的身影再次掩沒在城市的高樓大廈,迷失在她向往生活中,哪怕兒子想見,也很難再見。
畢竟誰也不知道。
這個狼心狗肺的女人,下一次消失再出現會在多少年後!?
也許相同的六年。
那時兒子十四。
也或者兩個六年,兒子就是二十。
更可能,再也不見。
一生太匆匆,遇到的人又太心狠,所以李牧不敢像其他擁有孩子撫養權的父親那樣,一個月隻讓探視一次,他怕兒子將來的某一天,因為這件事怨他。
作為爸爸。
縱然一些細枝末節的小事,李牧也拚儘全力為兒子考慮。
如果不遠的某一天秦暮雪繼續消失,導致已經和媽媽相處出感情的兒子受傷難過,這就需要他自己承受。
隻有這樣。
兒子才會明白,生他的母親,她的心比冰冷,比鐵硬。
將房間裡裡外外收拾了一遍,窗戶打開通風,李牧掃了一輛共享單車去了四五裡外的新華書店。
至於表哥衛軍的事,李牧在他做出選擇後,就沒有再管,不過該給的表示,他還是硬塞給了表哥。
一個三十五歲的男人,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如果以後真被他表嫂砍了,也隻能歸於命中該有的劫數,不過李牧倒是真希望他表嫂經過這麼一次能夠幡然悔悟,以後做個好媳婦,好媽媽。
這個早上,陽光不錯。
光粒子透過樹葉的間隙,灑落在道路上,形成各式各樣的光斑。
唯一缺點,就是氣溫還是有點冷。
不過李牧早上看了天氣預報,屬於寧陽市的倒春寒基本結束,從後天開始氣溫逐漸升到零度,最高攝氏度為五度,這代表原本以為會很漫長的冬日,就在日光推移下,徹底成為了過去。
到了書店門口。
李牧掃碼付賬,然後走進新華書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