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麼想的,許平欠的是銀行貸款,那就先把他的錢還了。我欠的不是我哥和姐的錢嘛,又不用還利息。至於人情,遲還早還都已經欠了。
人要賴皮,都會給自己一個合適的理由,嘿嘿。
許平對我倒是感激涕零的。
也正因為這樣,他才更樂意和我一起過日子吧。
其實這有啥好感激的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許平的意思是沒想到我要把他的債先還了,這是很多女人做不到的。
我早就和許平說了,一婚也好,二婚也好,我是不接受aa製的。我們的國情就不適合aa。我們本就生活在一個人情味很濃的國度裡,aa容易讓人生分。如果一開始就打著自己的小算盤,那這個日子肯定也過不長。既然都明知日子過不長,那還何必結婚呢?
而且我有要求男人要上交工資給我的。為什麼是男人交工資給我而不是我交錢給他呢?這不僅僅是我霸道,而是為了整個家庭長期正常運行考慮的。
賈寶玉不是說了嘛,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水主財,男人當然得把錢交給女人了。這樣子才能蓄得住水,留得住財。
說笑了,說正經的。
據說我們的婚姻製度最先起始來源於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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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鹽之後,食物可以儲存得更久。這樣男人就能安心在外打獵捕食什麼的,拿回來交給女人保管。
為什麼是男人在外打獵呢?
“男”字是怎麼寫的呢?一個田+一個力,男人就是在外頭乾活下力氣的人;“婦”字又是怎麼寫的呢?一個女+一個掃把,女人是在家裡料理家務的。
男人是攻的,自然更懂得開拓和拚搏;女人是守的,自然更懂得管理。直至現在,男人大方勇猛些,因為需要團隊合作,獲取更多的獵物;女人更容易嫉妒,小心,怕彆人搶了自己的財物。
男主外女主內大概就是這麼流傳下來的吧。
婚姻本就是合作。所以,正常情況,讓女人管錢,合作會更愉快。
造物主這麼安排肯定有造物主的道理,女人還擔負一個生育使命,讓女人有錢財傍身。女人更有安全感,更願意好好承擔生育的責任。
雖然,我和許平不能再孩子,但我們各自的孩子,也是這個家庭的孩子,同樣需要養育。
我早就把這些個道理和許平說了,聽得進去就結婚,聽不進去就散夥,誰也不耽誤誰。
畢竟,我已經不是初婚時那個我了。我已經兩個十八歲了,婚姻需要的不隻是愛情,更重要的是要懂得合作。如果婚姻裡,隻是被對方消耗,不可能長久。
許平認同我的說法。
但他認同並不等於讓我胡作非為啊,誰也不是傻子,我也得讓他看到我的誠意,這才是合作的正確態度。
先還許平的外債,對我們的家庭更有利,這就是我的誠意。
合作意向談妥了,那就簽合同吧。
正月初八,我們就把證給領了。
於是,我們的二婚生活正式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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