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有兩點管製失控一為吏治,二為言論!有些人,借以清流之名,沽名釣譽,胡亂抨擊同僚,不儘本職,不惜踩著忠良上位!”
“這算不算官職失控!”
皇帝越說,大臣們呼吸越沉重。
“王愛卿,張居正的《陳六事疏》第一條是什麼,你給朕說說?”
王永光微微一怔,心頭升起一股不好的預感,他連忙出列,道“省議論。”
“何為省議論?”
“即少說話,多做事,各司其職。”
“為何張居正為提出這樣的觀點?”
王永光猶豫了一下,道“因當時朝臣多有議政,而少有辦事者,即便有辦事者,擔責任者甚少,張江陵提出省議政。”
崇禎繼續問道“那張江陵之後是如何做的?”
他心中一清二楚,就是要這些文官親口說出來。
“張江陵施行考成法!”
崇禎繼續追問道“何為考成法?”
這下不少官員心頭都開始發緊了,難道皇帝要實施考成法?
張居正的那套考成法簡直就是為大多數官員所不容。
為何?
因為對官員的管製非常嚴格,這對懶散自在習慣的大明官員,簡直就是噩夢。
王永光硬著頭皮道“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對應辦的事情,當定立期限,分彆登記在三本賬簿上。”
“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底,另一本送六科,最後一本呈內閣。”
“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賬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每完成一件登記一件,反之必須如實申報,否則論罪處罰。”
“六科也可要求六部每半年上報一次執行情況,違者限事例進行議處,最後內閣也可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查實。”
你看,這套管理方法,非常厲害。
凡事交代下去,分三冊記載,各自保留一冊,這樣在追查的時候,三分做核對,誰都賴不了,想推卸責任?
沒門!
這已經是21世紀的管理方法了,這一套就是張居正的管理法。
這套吏治方法的效果如何?
萬曆三年(1575),查出各省“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共計237件,巡撫、撫按官員54人。
其中鳳陽巡撫王宗沐、巡按張更化、廣東巡按張守約、浙江巡按肖廩,因未完成事件數量太多而罰停俸三月。
萬曆四年(1576),山東有19名、河南有12名地市級官員,因征賦不足九成受到降級和革職處分。
更主要的是挖掘了一大批不稱職、不乾淨的“大老虎”和“小蒼蠅”。
據統計,在張居正主政的十年間,因為執行考成法而被裁撤的官員竟然占到了官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因為有考成法在,“立限考成,一目了然”,徹底打破了論資排輩的傳統偏見,不拘出身和資曆,大膽任用人才。
但可惜的就是,張居正一死,下麵的官員就開始反撲了。
他們不允許有人對他們進行如此正規的考核。
朝廷管製失控,他們才有機會。
這趟水必須越混越好,那些政治投機者,那些鄉紳,那些商人,都可以鑽朝廷的空子了。
所以,張居正一死,官員反撲就直接把張居正的家人都給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