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激戰棕熊_大興安嶺打獵知青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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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激戰棕熊(1 / 2)

亢!

一聲槍響,血花濺射。

張春福可能是擔心張初一的安危,想著一擊斃命,三八大蓋瞄著站立的在原地的熊羆腦袋果斷扣下了扳機。

但人算不如天算!

熊羆看到掉頭就跑的張初一,不知道是出於追逐逃跑獵物的本能,還是知道是被這個混球肚子上攮了一下。

並沒有像往常一樣站起身子邊吼叫邊揮動上肢。

而是一個前躥,直奔張初一追去。

這就導致本來是瞄著熊羆腦袋的一槍居然打空了。

張春福這個時候沒有選擇逃跑,有些獵人在開槍沒有命中獵物的情況下,麵對獵物的反撲,第一時間選擇逃跑。

這是極其錯誤的!

就拿熊瞎子來說,每小時50公裡的的奔跑速度,再加上瞬間爆發力,除了有經驗的人利用走位,障礙物能短暫拉開距離,給予隊友開槍時間外,最好的辦法就是用最快的速度開第二槍。

張春福果斷拉動槍栓,因為他知道,李富貴會在他換子彈的空隙,補槍。

鐺!

五六半的槍聲傳來,熊羆肩膀炸開一朵血花,身子被打的一個踉蹌。

彆以為熊羆個子大,就容易命中。

好的神槍手除了天生的直覺,剩下的都是靠後天大量的子彈喂出來的。

熊羆也好,熊瞎子也好,包括大卵泡子,冬天正是身上皮毛最厚的時候,經過年的覓食,身上蹭滿了鬆油,泥土,天然的一層厚鎧甲。

活的越久,體型越大,隨之身上鎧甲越厚。

所以山裡有一豬二熊三老虎的傳聞。

這三個山大王,狼群碰上都得讓路,

而且這三野牲口報複性極強,聰明伶俐,棒子國電影裡不就拍過一隻惡虎複仇的故事。

各地方縣誌野史也多有記載,某地出現食人獸。

在野牲口裡,一千斤是一個坎!

四五百斤的野牲口常有,七八百斤的卻不常見,要是能遇到一頭一千斤以上的野牲口。

恭喜你!可以買彩票了。

那種傳說中的生物隻有在人類無法到達的荒野深處,才能追尋到它們的影子。

神農架,昆侖山,可可西,興安嶺。

野生動物的天堂,更是華夏精怪的棲息之地。

當然有說華夏建國之後不許成精的,再厲害的精怪,遇上坦克大炮火箭筒不也得飲恨當場嗎?

精是比同類聰明伶俐,怪是比尋常要大。

慢慢的,隨著生活棲息地的縮減,有些東西越來越少,就拿熊瞎子來說,一隻熊瞎子的領地一般是方圓五公裡。

生活的地方小了,食物少了,衝突多了。

所以現在老毛子的地界野生動物越來越多,最主要的就是地廣人稀。

扯遠了,再回頭看我們的一哥。

旋轉,跳躍,我閉著眼!

兩聲槍響後,一哥忘記了張春福老人的囑咐,繞了半圈又返了回來。

跟六隻狗子湊成葫蘆娃,在戰場外圍加油打氣。

挨了兩槍的熊羆站起身子憤怒的嚎叫,那吼聲仿佛要把眼前的螻蟻們撕個粉碎。

亢!

鐺!

兩聲槍響幾乎同時響起。

一槍打在了熊羆的耳朵上,炸開一朵雪花,爆炸點把耳朵撕了個稀爛。

另一槍,從熊羆的眼睛裡鑽入,在腦子裡攪了花,卡在頭骨深處。

轟!

熊羆龐大的身體轟然倒地,震的旁邊的大紅鬆上,掉下了大片大片的雪花,蓋在了熊羆的屍體上,仿佛是這大山,送它的最後一程。

就這?

這把生死局張初一感覺和狗子們一起當了一把啦啦隊,用重案之虎曹達華的一句經典名言就是:

喂!我還沒有上車啊!

經驗也沒分到,技能還沒得及用,我張初一關鍵時刻的拔刀相助還沒出手!

褲子都脫了,你就給我看這?

還在抱怨的張初一早已經忘記剛才熊羆露頭時候他呆若木雞的憨憨樣子。

“春福叔厲害啊!一槍打到了眼窩子。”

李富貴走到熊羆跟前,看到腦袋上的槍口,和旁邊的紅白之物,這是死的透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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