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後。
江景辰收到了一封卷宗,上述記載了費興侖一案的經過。
案情經過便不複雜,當年費興侖屢次落榜失意,酒後不忿,寫了一篇文章。
大意是抒發心中鬱結之氣,感歎懷才不遇。
多是些讀書人的通病。
不知何故,文章在坊間傳開,引得眾多落榜學子共情。
隨著文章知名度提高,許是有人眼紅,便跑去衙門舉報,說文章中有抨擊朝廷科舉不公之意。
同樣的一句話,在百人眼中便能看出百種意思。
這便是古言與現言的差彆。
江景辰可是知道文字獄的厲害。
雖說費興侖的文章遠沒到那種程度,大周不似某個朝代,先帝也不似某位君王,但的確是造成了不小影響。
案子是當時的京兆尹親審,當堂判處費興侖囚三年,永世不得參加科舉。
沈廷知起初並未乾預,直至費興侖被關押入獄,半個月後才親自出麵。
具體用了什麼手段,卷宗沒有記載,隻是在最後更改了判決。
所查皆虛,費興侖無罪釋放。
江景辰看完卷宗,不自覺皺起眉頭,輕歎道“卷宗上唯一的線索就是名叫方鵬的舉報人,時隔多年,也不知道是否尚在人世。”
青瑤聞言,詢問道“公子是在懷疑什麼嗎?”
江景辰點頭道“抨擊朝堂可不是小事,且文章中說是牽扯到科舉不公如此案件,京兆府那樣的衙門,府尹斷案必然慎之又慎,怎會輕易更改判決?”
京兆府尹先是判定費興侖有罪,都已經將人關進大牢,之後又改判。
不是不行,隻是太過奇怪。
需知京兆府與彆的衙門不同,曆任府尹都是人精,不可能看不清案件的影響。
府尹親自審案,且當堂就下了判決,僅此一事便透露出不同尋常之意。
沈廷知作為禮部侍郎,按理說牽涉科舉不公,理應回避才會。
親自出麵又是為了哪般?
案件從始至終都隻在京兆府,哪怕是發展到後來有眾多落榜學子齊喊不公,也沒能引得先帝重視。
甚至於三法司任何一衙都不曾出麵。
以至於到最後,區區四品禮部侍郎,就將從三品京兆府尹判的案子給翻了。
玩呢?
沈廷知當年可不像現在這般,憑什麼能翻案?
更何況起因是一篇文章,有罪沒罪全憑京兆尹定論,何苦要翻案打自己的臉?
不通,根本說不通。
江景辰無奈道“這案子到處都透露著問題,但又讓人說不出具體有什麼問題。”
青瑤接過卷宗仔細查看。
有用的內容並不多,但卻有很多不合常理之處。
“公子,要派人去找方鵬嗎?他是舉報人,或許能知道一些隱情。”
有名有姓,隻需查詢戶籍,用不了多少時間便能將人找到。
前提是人還活著。
江景辰點頭道“我總覺的這件事情不簡單,讓人暗自調查,找到人之後就地問清楚當年之事。”
益壽宮。
皇太後懷抱狸奴,順著皮毛輕捋。
魏秉文伏地叩首不敢起身。
微風吹動簷下懸掛著的風鈴,悅耳之聲傳出很遠。
皇太後長歎道“這人啊,一旦上了年紀,就會變得老眼昏花,難免有看走眼的時候,真是不服老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