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主人,獠人已經抵達滴水洞,還有半日,便可到千巫山。”
廿九回道。
千巫山,是陷陣營他們駐紮的地方,距離打洛城不過三十裡。
林默站了起來,道了一句,“看來,我也該出發了。”
接著對廿九說道,“你去通知樓穹烏戈,讓他們集結軍隊,準備朝馬圭穀進發。”
戰術早就商量好了,趁著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馬圭穀的時候,林默親自帶人去偷襲夜來洞。而樓穹和花子虛二人,則帶著主力部隊,去馬圭穀牽製敵人,為林默創造機會。
吳平和烏戈留守打洛城,保證後勤供給,以及後方穩定。
雖說這一個月,北方的蠻民吃到了大漢政策的福利,大家都積極擁戴林默為蠻州之主。可幾十萬百姓,難保會有一些極端分子,不得不防。
穩定的後方,才是打勝仗的前提保障。
廿九走後,領舞瑪瑪溫充滿不舍的拉著林默的胳膊,“陛下,您這就要走了嗎?”
她才剛剛享受到做女人的快樂,不願讓林默離開。
不過,烏秧比她懂事。
她拿起林默的衣服,為林默更衣,“妹妹,你我能服侍陛下已是天賜的榮幸,應當祈禱陛下早日凱旋。”
“陛下,請讓臣妾為您更衣。”
畢竟是當過蠻後的人,格局就是要比一般的舞女大。
瑪瑪溫連忙收回手,和烏秧一起伺候林默穿衣。
她雖然也被林默寵幸了,可身份地位,都與烏秧天差地彆,自然不敢和烏秧爭寵。
烏秧的大局觀,也是林默喜愛她的原因之一。
等林默到達千巫山,獠族也已經到了。他們走的都是小道,而且速度很快,一路上並沒有引起當地百姓的注意。
“主人!”
看到林默,帶隊的千樾和詹儂連忙行禮。
這一次,他們不光帶來了狼群,而且還有三百獠族勇士。
“你也來了。”
林默對詹儂說道。
這半年多的時間,詹儂的表現非常出色,是征服僰族的第一功臣。
而且半年不見,他身上散發出來的氣勢也變強了許多。顯然,他進步不小。
詹儂道,“主人有需要,詹儂萬死不辭!”
自從效忠林默後,不光他,整個獠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原本他們處於刀耕火種時代,靠著打獵為生。很多人家甚至連衣服都沒得穿,日子過的那是相當的苦。
而現在,獠地的道路已經修好了,四通八達,十分便利。
他們可以拿著山貨,去拓木市集與漢人交換物資,也可以去漢地找活乾,養家糊口。
拓木鐵礦場,獠族鹽場這兩個地方,給不少獠人了工作崗位。
還有那尊神像非常靈驗,小病祈福可消,獵人祈福基本上都有收獲。
自從神像出現後,整個獠地基本上沒有出現災難。連最艱難的寒冬,都挺了過來。
獠族跟著大漢之後,是真的在變好,所以整個獠族都很感激林默。
而詹儂,自從獲得了林默賜予的淬體湯後,實力突飛猛進,如今,他已成為獠族第一猛將。從一個小族族長,變成了全族的大英雄,他的名聲甚至已經傳播到了廣柔、汶山郡!
這一切,都是拜林默所賜,所以在他的心中,林默是神,是唯一的主!
當得知林默需要獠族的時候,他義無反顧的趕了過來。
“狼群呢,在什麼地方?”
林默點點頭,隨後詢問千樾。
“主人請隨我來。”
千樾帶著他往前麵走了一段路,來到一個山穀之中。隻見裡麵密密麻麻的,擠滿了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