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襲承王爵
耿精忠作為耿仲明之孫、耿繼茂的長子,在清初的政治舞台上占據了一席之地。耿家原本是山東人,後來被遷徙到了遼東蓋州衛。耿仲明最初是毛文龍麾下的參將,在毛文龍被袁崇煥殺害之後,轉而投靠了努爾哈赤,並被編入了漢軍正黃旗。隨著清朝入主中原,耿仲明跟隨多爾袞進入北京,並在順治六年(1649年)被封為靖南王,成為了清朝初年的重要將領之一。
耿仲明去世後,其子耿繼茂繼承了靖南王的爵位。耿繼茂在位期間,耿家的權勢進一步鞏固。然而,好景不長,耿繼茂在1671年去世,耿精忠接替父親成為靖南王。耿精忠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並在順治十二年(1655年)與肅親王豪格的女兒結婚,被封為和碩額附,這進一步提升了耿家在朝廷中的地位。
耿精忠襲爵後,開始展現出與前幾代不同的野心。據說當時流傳著一句讖語“天子分身火耳”。這句話暗示著未來的天子會具有某種與“火”相關的特征。耿精忠對此深信不疑,認為這是一種預示自己將成為天子的征兆。因此,他開始積極地準備,命令自己的部屬和將士們做好應對變局的準備。
二、舉兵謀反
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決定撤銷“三藩”,這一決策引發了吳三桂的反叛,隨後不久,耿精忠也在福建起兵響應。1674年三月,耿精忠在福州發動政變,拘禁了福建總督範承謨的幕僚五十多人,並開始了一係列旨在削弱清廷權威的行動。
耿精忠利用民間傳說和象征意義來激發民眾的反清情緒。他下令修繕於山九仙觀,並更改了王天君神像的姿態,從原先的坐像改為立像,且改變了神像的表情,使之顯得更加倨傲不恭,以此來隱喻對清廷的不滿。他還通過封官晉爵的方式來拉攏人心,派遣親信接管延平(今南平)、邵武、福寧(今霞浦一帶)、建寧、汀洲(今長汀)等重要地區,擴大了自己的勢力範圍。為了贏得更多支持,耿精忠還宣布恢複明朝的服飾製度,自鑄貨幣“裕民通寶”。
當認為時機成熟後,耿精忠正式自稱“總統兵馬大將軍”,並分三路出兵東路進攻浙江溫州、台州、處州等地;西路進攻江西廣信、建昌、饒州等地;中路則進攻浙江金華、衢州等地。與此同時,他還邀請台灣的鄭經從海上進攻廣東潮州、惠州,並奪取沿海各郡縣,形成陸海呼應之勢。這一係列動作讓耿精忠的兵力迅速擴張至十餘萬人。
耿精忠的反叛行動引起了清廷的高度關注。康熙帝一方麵派遣軍隊進入福建,削去了耿精忠的爵位,並將其在京的兄弟拘禁起來;另一方麵,康熙帝嘗試勸說耿精忠改過自新,承諾隻要他能夠平定台灣的鄭經,就可以繼續擔任福建的統治者。然而,耿精忠並未理會這些勸告,繼續擴大戰線,攻占了浙江江山、平陽、金華、義烏、諸暨等地,並深入浙東;占領了江西石城,逼近寧都、贛州;甚至一度攻占了安徽的徽州、祁門等地。
麵對耿精忠的挑戰,清廷迅速做出了反應。1674年,朝廷任命康親王傑書為奉命大將軍,率領大軍南下浙江。經過一係列戰鬥,清軍逐步穩住了陣腳,並在1675年成功收複了浙江處州等地。
三、勢窮投降
隨著“三藩”之間的矛盾日益加深,以及與台灣鄭經反清勢力之間的猜忌,耿精忠的勢力逐漸陷入困境。耿軍的軍餉匱乏,士氣低落,加之在占領區的暴行,導致民心喪失,為清軍了各個擊破的機會。
康熙十五年(1676年)八月,清軍取得了顯著進展。在康親王傑書的指揮下,清軍首先攻克了江山,隨後突破了仙霞關,進入福建境內,先後占領了浦城和建寧。緊接著,清軍攻占了延平,並逼近水口。這一連串的勝利極大地削弱了耿精忠的力量。
麵對清軍的步步緊逼,朝廷再次采取了勸降的策略。同年十月,朝廷命令康親王傑書按照詔書的要求招降耿精忠。隨著清軍大軍壓境,耿精忠意識到自己的勢力已無法抵擋,於是決定投降。
在投降前夕,耿精忠獻出了自己的“總統將軍印”,以示誠意。為了避免清廷追究責任,他還殺害了被拘禁的福建總督範承謨,意圖銷毀證據。然而,耿精忠的親信徐文煥已經暗中投靠了清軍,並掌握了重兵。徐文煥阻止了耿精忠率水師外逃的企圖,確保了清軍能夠順利接收福州。
1676年十月,清軍抵達洪塘,進入福州城。麵對無可挽回的局麵,耿精忠無奈之下隻能選擇投降。他袒身露體,率領文武官員出城迎接清軍,並請求保留靖南王的爵位。為了獲得清廷的寬恕,耿精忠承諾幫助清軍剿滅鄭經的軍隊,以此贖罪。康熙帝同意了耿精忠的請求,允許他繼續保有靖南王的稱號,並命其率領軍隊參與平定鄭經的行動。
隨後,耿精忠確實履行了自己的承諾,率領軍隊與鄭軍交戰,並取得了一定的勝利。接著,他又領軍進入潮州,擊敗了尚之信的軍隊。基於耿精忠在這段時間的表現,康熙帝命令他駐守潮州,以監視並防止鄭經勢力的進一步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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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兵敗被磔
耿精忠投降清廷後,並未真正放棄心中的反清念頭。他仍然暗中策劃叛亂,但這些計劃最終被部下告發。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廷得知耿精忠心存異誌的消息後,立即采取行動,詔令耿精忠入京覲見。在京城,耿精忠因涉嫌背叛清廷被剝奪了王爵,並交由司法部門審理。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正月,隨著“三藩之亂”的徹底平息,大學士明珠向康熙帝上奏,指出耿精忠的罪行比尚之信更為嚴重。鑒於耿精忠的罪行,康熙帝決定對其進行嚴厲懲罰。根據當時的記錄,耿精忠及其心腹白顯忠、徐文耀、王世瑜等人被判處淩遲處死。此外,範承謨之子範時崇還被特許割取耿精忠的部分肉體以祭祀其父的墓地。
耿精忠被處決後,清廷對他的家屬采取了較為寬容的態度。耿精忠的家屬並未受到牽連,而是被妥善安置。他們被編入五個佐領,隸屬於漢軍正黃旗,並享有與漢軍旗人相同的待遇,可以領取軍餉。這種處理方式顯示了清廷希望穩定局勢,並避免因為耿精忠一案引發更大的社會動蕩。
值得注意的是,耿精忠的兩個弟弟耿昭忠和耿聚忠在耿精忠被誅後分彆於四、五年內去世,他們都得到了善終,並被追贈了諡號。這一處理方式體現了清廷在對待耿精忠家族問題上的審慎態度,既懲罰了主要的反叛者,又儘可能減少了對無辜親屬的影響。
結語
耿精忠的一生充滿了複雜的情感糾葛和政治鬥爭。他對明朝的忠誠與對清朝的不滿交織在一起,使他在曆史舞台上扮演了一個既忠誠又叛逆的角色。儘管最終以悲劇收場,耿精忠的故事仍然激勵著後來者去反思曆史的選擇和個人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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