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趕緊的把蕭辰逸給趕走。
蕭辰逸走了,母妃就安心了。
“皇上,為了公平和公正,兒臣要求把四弟提出來的賭注寫下來,我們簽字畫押,以示慎重。也要讓世人看到,身為您的皇子,都是言出必行的。”
兒子吵架,皇上頭痛的很,對太監擺擺手“按照他說的做。”
最好,兩人能打成平局。他一個兒子都不想趕出京城。
太監點頭喊了聲諾,轉身下去,很快就把筆墨呈了上來。
不等蕭樺動手,蕭辰逸接過紙筆,刷刷刷就把賭約寫好了。
一式三份。
他一份,蕭樺一份,皇上一份。
寫畢,他在下麵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再遞給蕭樺“看一下,沒問題的話,簽個字。再按個手印。”
蕭樺鄙夷的癟癟嘴:乞丐一個,還以為自己是大學士呢,擺的派頭倒是足足的。肯定有不少錯彆字,看我怎麼抓住你的蹩腳!
拿著那張紙,他一看,愣住了不會吧?這個乞丐皇子,字這麼好的?
看這字,起碼練了有十幾年了吧?他做乞丐的時候,也在練字的?怎麼練的?拿木棍在地上練的?
關鍵是,這家夥的字,為什麼寫的比我的要好看啊!我三歲開始就跟大儒學寫字的……
蕭樺有點尷尬,提起筆猶豫片刻,非常認真的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看來看去,不滿意。第一次後悔自己以前沒有認真練字。
下一份,換了個姿勢,再次認真的寫。
感覺還是比不上蕭辰逸的。
第三份,提了提肩膀,拿出這輩子最認真的態度,一筆一劃的寫了下來。
不是,怎麼看著,更難看了啊?
哎,不管了。算了!
他心塞的將筆墨吹乾,再把自己的指印蓋上去。選的是大拇指,可以蓋住多點!
這麼一看,好像也還好,兩人的字跡差彆不是特彆大!嗯,他好聰明!
蕭樺開心的,再另外兩張紙上,陸續蓋上了大大的手指印。
蕭辰逸待他完成後,加上了自己的指印,遞了一份給皇上“父皇請過目。”
皇上粗粗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心塞的揮揮手“放著吧放著吧!”
傻瓜小四!上當咯!
這賭約一看就是有準備的,條理清晰,言之有物,還把可能發生的誤差都給規避掉了。
皇上看著蕭辰逸,更加的惋惜了。若是他小時候沒被抱錯,多好啊!
很快,製造局的人被太監喊了過來。
一聽是為桑蠶絲的事情作證,他馬上來勁了。皇上終於重視了嗎?
養蠶織布,是他一直推崇的,可惜皇上不重視,朝廷不重視,總是在小範圍進行。導致絲綢賣的死貴。
明明絲綢那麼受歡迎的。
當然,蠶農賺的錢很少,這錢都被中間商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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