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萌寶寵上天!
“為什麼要處理?這可是付千臣的心意啊。”程諾不笑了,付千臣和喬語蒙之間的事情,她是最清楚的那一個,講真,現在他們住在一起,她是樂見其成。
“我知道。”喬語蒙皺眉,付千臣對她很好,她也很感動,可是她就是沒辦法理所應當的接受。
“那你為什麼……”
“賣掉吧?”喬語蒙打斷了程諾的話,要是程諾深究下去,她還真找不出一個合適的理由來。
“啊?”程諾愣了,“都是名牌貨啊,你要怎麼賣?擺地攤?”
地攤,喬語蒙在澳大利亞逛過,後來回了南城,倒是沒怎麼見過了。
這幾年管的太嚴,再也沒有熱鬨的夜市了。
“掛到二手市場賣吧。”兩百套,真的打算賣的時候又覺得不是一個多大的數目,而且尺碼都是固定的,除了掛二手市場以外,沒有彆的處理辦法。
“暴殄天物。”程諾不給麵子的吐槽,“要是付千臣知道,他可能會氣死。”
“他不可能知道的。”喬語蒙根本不擔心這點,除非付千臣扒掉她的外衣,要不然他怎麼可能知道她穿的文胸是不是他買的。
程諾沉默了幾秒,無奈的歎氣,“誰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呢,我肯定是站在你這邊的,那……我幫你一起處理好了。”
然後喬語蒙在等付千臣回來的時間裡就多了賣文胸這件事,掛上去以後無人問津,這也是喬語蒙沒料到的。
“要不降價處理?”喬語蒙遲疑的問程諾。
“喂,這可是caray,降價?你腦子進水了。”程諾伸手敲了敲喬語蒙的腦門,“我覺得之所以賣不出去,主要是因為看起來沒有那麼吸引人。”
“那……”喬語蒙低頭看向自己的胸膛。
好吧,波瀾壯闊。
“對。”程諾憋笑,“主要就是沒照片,你穿上拍幾張照片,效果一定好。”
“……”雖然長勢不錯,可拍下來供人欣賞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喬語蒙不自在的抬手捂住胸膛,“算了。”
“那你還想不想賣了?”程諾故意逗喬語蒙,伸手去戳了一下喬語蒙的胸膛。
喬語蒙不甘示弱,很快兩個人就鬨成了一團,好半晌以後她們兩累的氣喘籲籲的靠在一起,程諾這才說“找個模特吧。”
這個建議對於喬語蒙來說簡直是雪中送炭,她立刻就同意了。
尋找模特很簡單,上招牌網站一搜就有了,很快就找到了,拍了照片給了一千塊錢的報酬以後,又重新掛上去了。
因為顯示的十成新,而且價格的確比市價要便宜不少,第一天就賣出去了二十多件。
有程諾一起幫忙,喬語蒙倒也不覺得無聊,就是接收訂單和發貨打包,至於醫院那邊,每天還是會抽空過去一趟,所以即使付千臣不在,喬語蒙還是忙的如火如荼。
到了第四天,手裡的存貨隻有二十多件了。
喬語蒙看著滿滿當當的一大箱文胸現在隻剩下那麼幾件,也不知道在想什麼,伸手就按下了售罄的按鍵。
即使這件禮物有點奇葩,但是這是付千臣的心意,二十多件,她自己也能穿完。
隔天程諾又興衝衝的跑來幫忙,得到的答案是已經賣完了,她隻能興意闌珊的回去了。
喬語蒙按照慣例去醫院看喬予希,陪著她吃了晚飯以後才回了家,到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打開彆墅門看著裡麵黑乎乎的一片,她突然就覺得很寂寞。
是的,她寂寞了。
不過也隻是單純的寂寞,不摻雜彆的含義,畢竟這個彆墅的兩層加起來的麵積起碼有五百平,任誰一個人住在裡麵都會覺得太空了。
她洗漱完了以後站在臥室的窗口看著遠方,雖然彆墅不是建在山頂上,但是也能看到南城大半的風景,遠處明明滅滅的燈火在夜空下顯得格外的璀璨,城市的喧囂卻傳不到這裡,讓這裡顯得格外的安靜。
如果付千臣在,哪怕他隻是在隔壁處理工作,她也不會覺得這個屋子空蕩蕩的。
是啊,付千臣,他們已經五天沒聯係她了,他走的時候隻說會出差一段時間,可具體多久沒說。
之前忙著的不覺得,現在想想,卻覺得他好像走了很久。
喬語蒙掏出手機打開了通訊錄,視線落在了付千臣的名字上麵,他的名字早已經刻在了她的腦海裡,每一筆都是那麼的熟悉,隻要想到上一筆怎麼寫,下一筆就下意識的浮現了出來。
曾經無數個夜晚,她也這樣站在窗口看著付千臣的名字,一次次的鼓起勇氣想打電話給他,可十次裡有九次都放棄了,唯一一次大著膽子打過去,要麼就是被掛斷,要麼就是付千臣不耐煩的質問。
她一直覺得自己不是個小心眼的人,原來這麼記仇。
想到這裡,喬語蒙沒忍住笑了,可這一笑,手指不小心就觸到了手機屏幕,很快電話就播了出去。
“……”看著撥號界麵,喬語蒙一陣無語,不知道出於什麼心思,她突然不想掛斷了。
電話響了也沒幾聲就接通了,不是曾經的不耐煩,而是付千臣醇厚又溫柔的嗓音“喂,還沒睡?”
這似乎是她第一次晚上給付千臣打電話,也似乎是他第一次這麼溫柔,可就像是做過無數次,她居然順理成章的回答“是啊,剛剛洗完澡,想問問你在乾什麼。”
“我也剛剛洗完澡。”付千臣穿著浴袍,本來是打算處理一下工作的,可在聽到喬語蒙這麼說以後,居然鬼使神差的站起來走到了窗口看著遠處。
這裡不是南城,卻一樣的繁華,一眼看出去全是高樓林立,城市的霓虹一樣的璀璨奪目,可他就是覺得這裡很陌生,遠不及南城讓人覺得那麼舒服。
在他覺得一切都剛剛好的時候,突然聽到喬語蒙的聲音變得十分嚴厲的說“付千臣,你的手好了?你居然就洗澡!”
付千臣微微一愣,低頭看向自己換過紗布的手,五天的時間的確不足以讓傷口愈合,但是已經不懼怕水了。
再說了,他離開南城的這幾天,哪天沒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