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人小鬼大_首席偶像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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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人小鬼大(1 / 2)

首席偶像!

第七章人小鬼大

又是一年的3月29日,聖難得的向天空酒店經理請了一天假,隨後他又出現在了紐約時報廣場西42街與百老彙大道交彙處。全本\小說\網

此時的聖,已不是一年前在街頭彈唱的毛頭小夥了,經過一年的比賽,他變得成熟了,在麵對觀眾的時候,懂得將觀眾的情緒調動起來,而他的周圍更是圍了不少人,外三圈內三圈,幾乎將聖周圍圍得水泄不通。

今天伊萬卡普朗特沒有相陪,聖知道她最近和一個男人打得火熱,也就沒去打擾他們的二人世界。

依舊是一首,這已經是他唱的第九年了,在九年中反複的唱習這首,幾乎和原唱相差無幾了,若是讓邁克爾傑克遜看到,也一定會大讚幾句,而在05年這一年中,他也受到了一些唱歌技巧的培訓,可以說,此刻的聖和一年前站在這裡的聖,有著截然的不同。不僅是長大了一歲,他變得更成熟,唱腔更圓滑了。

一年前的聖默默無聞,很多人都將他當做了街頭藝人,覺得唱的好的,還會賞他幾美元;一年之後的聖,卻已經是家喻戶曉的明星了,他比不上好萊塢的大牌明星,即使是二線明星也比不上,但他卻真正做到了家喻戶曉,在的舞台上,他掠取了大部分美國公民的目光。

天色漸暗,2006年3月29日也過去了,聖停止了歌聲,琴弦顫動幾下也相繼停止,現場如雷般的掌聲響起,毫不吝嗇的送給聖。

聖鞠躬微謝,又再次走進了街道附近的一家匹薩店裡,今天店家很大方的贈送了一盒匹薩給聖,外加一杯可樂,隻求聖的簽名。

聖笑了笑,在店家遞來的本子上簽下了自己的大名,順便付了十美元。

他是個不愛占小便宜的人,即使是對付白送給他的,如果不是朋友,他也不會隨意手下,拿人手短這個道理他還是明白的。

坐到靠窗的位置上,看著熙熙攘攘的人群。已經兩年了,聖在這固定的一天中,總會想起那個人,時間沒有磨滅他對她的印象,反而她的印象在他的腦海中更加強烈了,聖從錢包中拿出一張照片,一張被放在綠卡背後的照片,放在錢包“最秘密”處的照片,一張他不舍的扔掉的照片。

照片中,聖和她麵對麵,鼻觸鼻,時至今日,聖還能想起當時他能清晰感到對方的濃濃的鼻息。照片隻拍了兩人的側麵,但從側麵看去,就會發現這個女人真的很漂亮。

就當聖看著照片愣神時,一個穿著棕黃色大衣的女生悄然走近。

烏黑的長發披肩,身材高挑,雖然不似伊萬卡普朗特那麼火辣,但卻另有一番風味,這是一個亞洲女孩兒,黃皮膚黑眼睛,很靈動秀氣,長得很漂亮。

“嗨!”

正處在愣神狀態的聖,渾身一個激靈,下意識的將照片放進錢包,速度快的讓人難以想象。

“我們認識嗎?”

聖看著眼前這個看似比自己小的女生,臉色有些疑惑,翻找了一下腦袋中記憶庫裡所有自己認識的女生的信息,顯然她不在此列。

“你不認識我,但我認識你啊!”

女孩兒有些自來熟,說著直接坐在了聖的對麵,看起來就好像是許久未見的老友。

“我很喜歡看的,本來我也想去參加,但沒有綠卡,不是美國公民不能參加,鬱悶死了!”

“請說重點”

碰上這個有些異次元的女生,聖有些一個頭兩個大的感覺,對方說的這些跟自己有毛關係。

“我能和你合張影嗎?你是我在這期中最喜歡的一個了,原創的一首(外界不知道這首歌曲來自聖的父親的音樂手劄)太好聽了,你簡直就是我的偶像啊!”

聖和笑著和女孩兒拍了張照片,很快照片從快速照相機裡溜了出來,聖接過對方遞來的水筆,在照片背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哇,太酷了!回國了拿給表妹看,羨慕死她!”女孩兒拿著照片喃喃自語著,聖一陣無語。

“謝謝你!雖然我沒機會去天空酒店看你的演出,但我還是你的粉絲哦!以後你一定要出專輯才行!”

“允智,走了!趕不上末班火車了!”匹薩店門口,一個女生衝著這邊喊道。

“就來!”女生轉頭答應了一聲,對聖說道“很高興能在這裡見到你,我叫金允智!”

“我也很高興!”

金允智和聖握了握手之後,疾步離開了,今天她和同學出來玩,必須趕回洛杉磯的學校了。

聖目送金允智離去,笑著搖了搖頭,不過他還是很開心的,自己也有不少粉絲了。

這個小插曲,也讓聖想起了當初第一個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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