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大茂豪爽地從口袋裡抽出二十元,遞給婦人,以防她日後找李海龍他們麻煩。
他說“大姐,我們是合法的廢品回收公司,既然收了您的東西,就得簽個合同。一式兩份,您一份,我們一份。”
“合同上會寫明雙方應遵守的協議,如果您反悔,可以拿著那份去法院告我。”
“我先念一下條款,買賣合同……”
確實,為了防止日後的糾紛,許大茂早就找打印社製作了一份簡單的買賣協議。
內容表明交易一旦完成,雙方都自願接受,事後即使後悔也無法改變,畢竟萬一有媒體報道這個古董的價值,原主發現後可能會找上門來。
有了這份憑據,等於為未來上了雙重保險。
明事理的人會明白,出售是因為他們不了解物品的價值。
不明事理的,可能會認為你在欺騙他們。
如果沒有正式手續,必然會產生爭執。
他沒時間處理這些瑣事,大姐欣然同意“好!隻要收下這個,簽合同就簽合同。”
這時,許大茂的大哥大突然響起。
他讓李海龍幫大姐辦簽字手續,並叮囑大家,賣出的東西就不能反悔或提價。
他抱著馬蹄輕躍燕子飛走到一旁,接通了大哥大的電話。
電話那頭,果然是王祖仙的聲音“許大茂,你在忙什麼?”
看到電話號碼以零零八五開頭,許大茂就知道是王祖仙打來的。
聽到她的詢問,許大茂笑著回應“我在工作呢,王祖仙小妹妹怎麼想起給我打電話了?”
少女的稱呼在這個時代還未盛行,王祖仙聽見對方喚她少女,臉上綻放出愉快的笑容"沒有特彆的事,隻是想問問你有沒有時間來海灣度假,我會請你品嘗當地的美味佳肴!"
原本打算好如何開口談論資助的事,但話語到了舌尖,她卻無法啟齒,轉而以邀請作為話題開始交談。
許大茂聽了,以為是客氣話,回應道"等我有空再說吧,而且我從沒出過國,連護照都沒辦過呢!"
王祖仙略感驚訝,這不對勁啊!許大茂不是富貴人家的孩子嗎?怎麼會沒出國的經曆?
那她心中的那個計劃還能否向他提出呢?
見王祖仙長久的沉默,許大茂心中生疑,再次問道"祖仙小姐,你怎麼不說話了?是不是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地方?"
王祖仙咀嚼著下唇,仿佛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對許大茂說"許大茂我能請你資助我的演藝生涯嗎?"
嗯?許大茂以為自己聽錯了?
王祖仙要他資助她的演藝事業?這不是開玩笑吧?
許大茂飛快地思考,很快理解了情況。
上次他毫不猶豫地借給王祖仙一千多元,她肯定認為他是個富人,再加上他有大哥大,以及那次輕鬆掏出一千多元的樣子。
這一定讓王祖仙誤會了,實際上他是個一貧如洗的人!
上次能借給她一千多元,全靠那次十連抽的運氣。
現在王祖仙肯定以為他是富二代或是有錢人。
直接找他資助她的演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