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給誰股份就給誰股份!”
陳富興老婆聽了這話,又開始一哭二鬨三上吊,搞得家裡雞飛狗跳,小孩子被嚇得“哇哇”大哭。
陳富興實在忍受不了了,不過看她鬨得那麼厲害,還是忍著過去解釋了一下,說:
“人家拿了十萬塊錢給我救急,沒有她那十萬塊,我這廠子就要完蛋了!我一兩年之內還不起,不給她股份能給她什麼?給她股份是最好的處理方法!”
他老婆卻不相信:“一個月薪才一兩百塊錢的小員工,她能拿得出十萬塊錢來?陳富興,拜托你好好打好草稿,再來和我說謊!”
陳富興笑了,透心涼的笑。
因為他知道,無論他怎麼解釋,他老婆肯定都不會相信。
就算是他把他老婆帶到廠子裡麵,讓廠子裡麵的員工來和她解釋,她估計也會說這是他陳富興和員工串通好了來騙她的。
這一次他真的死心了,絕望了。
他不想再生活在這種毫無信任感的黑色漩渦裡頭。
於是第二天,他就很堅決地提出了離婚,班都不去上了,直接拉著他老婆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
要錢,可以,給你。
要孩子,也可以,給你!
就算是割肉,也要分開!
這一下,陳富興老婆懵逼了。
她鬨來鬨去,還不是希望陳富興能夠多一點關心她?
她是愛著陳富興的。
而且還是深愛。
也正是因為深愛,這才會如此相互折磨。
“這婚我不想離。”站在民政局裡頭,正準備辦理離婚手續,她卻冷冷地說出了這麼一句話。
陳富興卻已經心死。
“不行,不離也得離!”
“我就不離!我還沒想好!”她無理取鬨似的說道。
她若是不願離婚,陳富興也不可能單方麵解除婚約,最後唯有罵罵咧咧道:
“你特麼就是神經病!以前是哪個大傻逼老是吵著要和我離婚的?怎麼現在卻不離了?”
“你特麼要孩子,我給你,你特麼要家產,行,我也分你!”
“總而言之,我特麼一天也不想和你這神經病過了!”
“你不離是吧,那也行,反正我特麼以後再也不會回家裡住!我要是再回來住,我就是一條狗!”
說完這話,陳富興甩手就走。
男人狠起來,比女人要決絕得多。
當一個男人心死如灰的時候,女人無論以任何一種方式,都不可能再將他挽回。
就算是有了孩子,那也無濟於事。
婚姻中的孩子,隻能拴住女人,永遠拴不住男人。
這一天,陳富興直到下午四點多才去公司上班,員工們見他臉色不太好看,都不敢和他說話。
劉秋菊見狀,就知道她的小心機又得逞了。
她距離掌控這個男人,也就越來越近了。
晚上八點的時候,公司下班,陳富興突然對劉秋菊說:
“秋菊,你今晚有沒有空,能不能陪我去喝兩杯?”
劉秋菊一愣,想了一小會兒,說:“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