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卻猶豫了,看向黃歡,眼神有些複雜,弱弱說道:
“黃先生,您可不可以一個人湊兩萬,說實話,我不想和這人做生意,他剛才罵我打我,我不想便宜他讓他賺我九萬塊錢。”
此話一出,讓雷天樓很是窘迫。
他剛才對三叔的態度,確實不好。
於是連忙道歉,說:“金老弟,對不起,這不是因為這年頭騙子當道嗎,我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結果這才誤傷了友軍。”
“我給您道個歉,我為我剛才的粗魯言行感到十分抱歉,這樣可以了嗎?”
三叔說:“看你那麼有誠意,那好吧,不過你借給我一萬,我不會還你十萬,最多就還七萬。”
“而黃先生借我一萬,我會還他十萬。”
又問:“這樣你還借不借?”
雷天樓聽了這話,心裡很不是滋味,這不明顯是報複嗎?
不過,也正是因為三叔的這個“報複”,讓他對三叔就更加確信無疑了。
本來他還想著要不要去看看三叔那個躺在病床上等著開刀的哥哥,確認一下狀況,以保萬無一失,現在見三叔如此說,就不想再去看了。
他怕去醫院看了,三叔又壓價,到時候恐怕連七萬都賺不到。
就怕因為自己的一些細微的言行舉止,導致十萬變七萬,七萬變五萬,五萬變三萬!
要真那樣,那他可就要悔青腸子了。
於是連忙說:“行行行,七萬就七萬!”
“不過你得寫借條,立字據,摁手指模!”
三叔點頭說道:“行!”
“我現在就給你寫借條!”
於是當即掏出兩張空白紙條,寫下兩張借條:
本人金如安,現借雷天樓70000元整柒萬圓整),並承諾十天之後如數償還!逾期不歸,將按百分之零點三計算月息!
1984年9月16日。
本人金如安,現借黃友文100000元整拾萬圓整),並承諾十天後如數償還!逾期不歸,將按百分之零點三計算月息!
1984年9月16日。
然後在兩張借條上簽下名字,摁下指模。
等黃歡和雷天樓,分彆給了三叔一萬塊錢,三叔這才將借條交給他們二人。
雷天樓接過借條,看了看借條,便將借條收了起來。心中美滋滋,嘿嘿,淨賺六萬!這感覺簡直太妙了!
可他卻不知,現在他手裡拿的那借條,早已被三叔掉包。
這張借條,和三叔當著雷天樓的麵簽下名字,摁下指模的那張借條很像。
甚至每一個字都基本上一模一樣。
隻是,那個手指膜的印子,卻不是三叔的。
而是這偌大的廣州的某個流浪漢的指模。
就在一天前,三叔在大街上找了一個流浪漢,給了他一百塊錢,然後在一張空白的紙上,摁了這個指模。
隻要細看這借條便會發現,這張借條,字跡是在指模之上的。
隻可惜當時的雷天樓,親眼看著三叔寫下借條,自然也就不會去懷疑這借條的真假性,就算他仔細去看,也是看借條的內容,而不是看指模。
畢竟指模這麼大一個,就擺在那裡,有什麼好看的?
這最後一道偷梁換柱的工序,看似有些畫蛇添足,可實際上,卻非常之有必要。
因為,隻要十天期限一過,雷天樓肯定就會發現不對勁,然後很有可能會報警,並且將借條提供給警方。
要是三叔在借條上摁下了自己的指模,那這線索,可就留得有些大條了。
所以,要想做到“事了拂衣去,片葉不沾身”,掉包借條,就變得很有必要性了。
三叔拿了錢之後,對雷天樓和黃歡千恩萬謝,然後說要去醫院給哥哥繳手術費,便匆匆忙忙離開了。
黃歡買了雷天樓一條價值599的裙子,也離開了。而且他這條裙子還是賒賬的,因為黃歡的所有錢,都借給三叔了。
黃歡給了雷天樓一個人情,讓他能“淨賺”六萬,所以他對黃歡很客氣,還說要將這條裙子免費送給黃歡的老婆。
黃歡卻堅決不肯,說下次來一定會給錢,而且還要寫欠條。
雷天樓堅決不肯讓黃歡寫欠條,說就幾百塊而已,要是寫欠條,那就不當他是朋友了。
於是,在雷天樓的堅持之下,黃歡又白撿了一條五百多塊錢的裙子。
而雷天樓因為黃歡執意要寫欠條一事,就更加相信黃歡了,覺得這個“黃友文”,真是個好人,夠義氣,夠大方。
卻不知,三叔和黃歡,已經將他這條大魚收網起貨。
回去之後,五人美滋滋地分錢。
除去各種成本,他們大概還賺了八千塊錢。
八千塊,五人均分,也就是一人一千六。
這個小局,賺的不多,卻做得密不透風,不會留下任何後患。
就連借條都是假的,到時候雷天樓想要報警,恐怕警察也無從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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