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過來的時候,懷裡的元宵已經不見了。
枇杷揉著眼睛從床上坐起來。
若不是衣服上沾著的幾縷貓毛,還有被丟到床底下的匕首,恐怕都要以為昨晚發生的一切隻是一場過於真實中透著幾分荒誕的夢境。
最奇怪的莫過於他手上的傷,隻是一晚上的時間,竟然已經完全看不出來了,明明昨天那種火辣辣的痛感不似作偽,也真的是流了血的。
難不成……
枇杷回想起昨晚貓舌頭舔過掌心時的濕涼觸感,心裡有些不太確定。
要是真的舔了一下就好得這麼快,那未免也太神奇了吧?
——效果簡直都趕超膏藥了。
可不然的話,又怎麼解釋此刻平整到看不出一絲傷痕的皮膚呢……畢竟他也不是第一次刮破手掌。
傷成什麼樣子,需要多長時間愈合,心裡都大致有數。
以他的體質,像昨晚上那樣出了血的,沒個四五天是不可能像這樣恢複如初的。
於是,問題的關鍵再次指向了元宵。
在心裡基本確定了答案之後,浮現在枇杷腦子裡的第一個念頭是,貓可真是一種神奇的動物啊。
那麼就不得不提起枇杷心中的另一個疑惑。
既然貓這麼好,長得這麼可愛,渾身又是寶,村子裡的人為什麼就不能夠好好地和平共處呢?
比如說,像是豢養家犬那樣喂養家貓……
這個問題也很快得到了解答。
因為貓這種動物實在是太過於神出鬼沒,沒個定性,不像狗可以待在一個屋裡頭安心看家護院。
就拿元宵為例,在打開房門之前,枇杷永遠不會知道,屋子裡是否有一隻貓的存在。
而在檢查飯盆之前,枇杷也同樣不會知道,元宵有沒有在白天的時候回來過。
唯一可以肯定,同時也是枇杷感到十分安慰的一件事情是,元宵必定會在天黑透之前回家。
這一點,自他們認識的那一天開始,從未有過例外。
所以,拜神的那天晚上,當一個人留在家裡左等右等,都沒有等來那道小小的白色身影時,枇杷終於忍不住推開家門走了出去。
往常到了這個時候,村子早已經陷入黑漆漆的睡眠之中。
除了兩個輪班的打更人,也就是村子外頭的野狗會遠遠地發出幾聲說不上是哀怨還是孤獨的犬吠。
——但今晚不同。
因為今天是南村一年一次的拜神儀式,村裡人對此的看重甚至超過了大年三十兒。
按照村裡的規矩,這天晚上所有的村民不出意外都是要參與到其中的。
當然,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隻要願意付出一點代價,用村長話說就是,給上頭一點孝敬,那位自然也能對個彆家裡頭的不方便有所體諒。
話是這麼說,這一點孝敬並不是隨隨便便,說給就能給得起的。
放眼整個村子,也就是他們家,從枇杷的娘親嫁進來開始,每年都會行一次這樣的方便。
這也是村裡那些婆子嬸娘會一致地認為,枇杷他爹疼老婆的一個重要原因。
畢竟,有沒有、出不出得起是一回事,願不願意從口袋裡往外掏又是另一回事。
而且若僅僅隻是一開始如此,還能當成是一時圖新鮮,哄著姑娘家給生娃娃。
可後來孩子生下來了。
再後來,眼看著小子都長到八九歲了,還是年年如此,就不得不教人誇上一句長情了。
至於這裡頭是真心實意的誇獎,還是明褒暗貶嘲笑男人的死腦筋,或許都有,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