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必須得有律師啊,如果自己不請,法院也會指定。”
“那能一樣嗎?”楊毅白了白展鵬。
展鵬當然明白楊毅的意思,他遲疑片刻,問道,“今天現場那麼多人,你就沒看出些端倪來?”
“按說那個管教嫌疑最大,他最方便做手腳,但一是我覺得他人不錯,二來我看他的神情,不像他乾的。”
“那其他人呢?”展鵬追問。
“那個所領導看著也不像,他好像根本就不知情,說的那些話,除了找補,就是護犢子。”
“剩下的人——”
“那就看不出來了,”楊毅嗬嗬一笑,“我又不會讀心術。”
“反正這事兒必須得假借看守所人員的手——”展鵬看著楊毅,欲言又止。
“這肯定啊,隻有他們有這個條件。”楊毅蹙了蹙眉,“現在的問題是,究竟是誰指使的?”
展鵬凝神想了一會兒,說,“我覺得你說的沒錯兒,可能公安和檢察院都有動機,但我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的。”
“哦?說來聽聽。”楊毅眼睛一亮。
展鵬咬咬嘴唇,說,“目的,甭管是誰指使的,他們想達到什麼目的?”
“你是指——”
“你看啊,楊毅,這事兒是這樣,我分析,無非就是這樣幾個目的。第一,張文峰進所就提控告了,有些人急需了解他真實的狀態,律師會見就是一個最好的時機,他們斷定,張文峰一定會把他最真實的狀態表現出來,這樣他們就可以未雨綢繆,有備無患。”
“有道理。”楊毅點點頭。
“第二種可能,就像你說的,他們要抓律師的把柄——”
“嗯,這個我也想到了。”
“但除此之外,還有第三種可能。”
“第三種可能?”楊毅疑惑地皺了皺眉。
展鵬瞥了瞥楊毅,說道,“你彆忘了,按照文峰的說法,那把槍還沒有找到。不管到什麼時候,這都會是這個案件的硬傷。一宗謀殺案,找不到凶器就定罪,好說不好聽啊,始終是個隱患。”
“你的意思是——他們想通過監聽我們的對話來探聽那把槍的下落?”
“當然有這種可能,本來這種事兒就上不了台麵,但用來發現線索還是可以的。咱們掉回頭來看整個案子,咱們先假定事情真不是文峰做的,那專案組要造假,至少需要文峰在兩個問題上配合。第一,指認現場,這個好說,畢竟文峰真的去過,所以指認這個環節不會出什麼問題。第二,必須交待槍支的下落並儘可能找到槍。你沒發現文峰挺狡猾嗎?”
“狡猾?什麼意思?”
“文峰是怎麼交待的?你告訴我,他們最後確定的結論是,當時文峰著急趕回隊裡值班,再加上心煩意亂,隻是在回來的路上才想要如何處理槍支,但沿途沒有找到合適的地方,在回到隊裡前,他匆匆決定把槍扔到廣發大廈附近街邊的垃圾桶裡。”
“對,就是這樣。”
“如果不是文峰做的,他自然就沒法提供槍支下落,這個可能就是他首先提出、然後大家在一起商議的結果,看起來挺合理——棄置方便,而且事後不易查找,這就為最終找不到槍支做了鋪墊。”
“好像有道理,”楊毅斜睨著展鵬,皺皺眉問道,“你究竟想說什麼?”
“大哥,現在有天眼了,”展鵬嗔怪地瞪著楊毅,“原本無論是我們隊門口,還是廣發大廈,都已經有了監控,現在再加上天眼,文峰的行蹤就更躲不開攝像頭的監控範圍。所以,文峰在駕車回隊途中,是否在那個地方停車、繼而下車扔過東西,一查便知。”
楊毅恍然大悟,不禁麵現疑惑,“但是文峰今天沒給我提這個啊。”
“先不管他,”展鵬的眼中閃過興奮的光芒,“還有,假如警方認可了這個結論,無論他們是否假戲真做,他們都勢必要大張旗鼓地做出在那個位置尋槍的動作來,順帶著,他們可能也會去垃圾處理廠,同樣,天眼也會記錄下來。所以,文峰選了一個遍布攝像頭的地方——啊,你品,你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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