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煙文房!
吃過飯之後,已經是晚上十點鐘了。
雙兒開著車,載著林仙兒來到了白頭山上當的派出所。
白天的時候,當地的警方剛剛幫兩人處理過“綁架案”的事情,對她們兩個已經認識了。
辦案的民警,瞧著林仙兒和雙兒問道“你們兩個怎麼又來了?”
林仙兒說“警察同誌,我們有三個朋友也去了白頭山。他們一直沒回來,可能在山上失蹤了。麻煩你們幫著尋找一下!”
她沒敢直接說出“華怡”去白頭山采藥的事情。
畢竟,這裡是旅遊保護區,嚴禁私自上山采藥。
民警一聽,大吃一驚。
要是遊客真的在白頭山失蹤的,那麼這件事情一旦傳出去,會對白頭山的旅遊生意造成不良的影晌。
爭忙對林仙兒追問道“你的那三個朋友叫什麼名字?我做一下登記。我們這就派人去瞧瞧!”
林仙兒一聽,倒是犯了難。
她隻知道趙旭姓趙,華怡叫“怡姐!”,並不知道兩人的真實名姓。
除此之外,趙旭叫印昆為“阿昆!”,也無法出印昆的名字。
麵露尷尬的神色,說“我和他們是在度假村認識的,並不知道他們的真實名姓。”
“他們在度假村不是有登記嗎?你打電話查一下。”
這句話倒是提醒了林仙兒。
林仙兒給酒店大堂打去了電話,通過房間號,向其詢問三人登記的名姓。
問好之後,對辦案的民警說“一個叫趙九,一個叫趙怡,還有一個叫趙昆!”
又哪裡知道,三人的名字,根本是假名字。
不光名字是假的,就連三人的容貌都是假的。
辦案人員做好登記後,對林仙兒說“你們先回度假村等著吧!等有消息了,我們會在第一時間通知你們。來,在這裡簽下字,留一下你的電話。”
“你不是留過我們的電話了嗎?”雙兒噘著小嘴兒說。
辦案的民警回道“你們的是綁架案,這個是失蹤案,能一樣嗎?”
林仙兒上前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並在上麵留了電話。
回到度假村的時候,已經是晚上接近十二點鐘了。
她躺在床上,怎麼也睡不著。心裡非常擔心趙旭、華怡兩人的安危。
石室內,趙旭和華怡依舊在找著“龍鳳劍法”。
找了大半天,還是一無所獲。
不過,趙旭倒是發現了一絲端倪。
他見有處石壁,上麵有清晰的劍痕,應該是被劍氣所創。
在趙旭看來,如果能練成“龍鳳劍法”,一定是破這處石壁才能出去。
既然找不到“龍鳳劍法”,便試著以一己之力,看看能不能用劍氣破開石壁。
結果試下來,還是不行。
趙旭歎著氣,說“看來,不找到兩位前輩留下來的劍法,我們根本出不去。”
華怡說“可這裡我們都找遍了!根本沒有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