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丞相!關羽(張飛)願意!”關、張二人連忙跪倒在地。
其實何進這般處理對於他們又何嘗不算是好的結果呢?
在這樣大罪的背景下,劉備能僥幸活命,丞相顯然已經做到了極致。
對此,他二人無不感激。
至於他們自己?試問能活著又有多少人願意去死?
都是成年人了,正所謂清高怎能能當飯吃呢?他二人在這世上起伏多年,一身本領又怎會不想“賣與帝王家”,搏個不世功名,將來也好封妻萌子。
現在何丞相一番安排,不但劉備能活,他二人亦不用懷著愧疚與何丞相為敵。
甚至將來還有機會建功立業,又豈能不願意?
唯獨就是劉備,雖僥幸得活,可他又如何不知這意味著什麼?
今後與二弟、三弟不說形同路人,卻也很難再像之前那般親密了吧,於是神情難免有些寂落…
可他也知道何進能做到這樣,已經是承擔了許多,即便是其如今權傾朝野,但放過自己這樣的叛亂“首惡”卻依舊會為其帶來很多不好的影響。
這一點,劉備是佩服何進的魄力的,看樣子對方的確非常看重二弟、三弟。如此也好,起碼兩位兄弟可以不再受自己連累,從此平步青雲。
隻是想來,或許何丞相曾經也對自己抱有厚望吧,劉備不禁回憶起初見何進時的情景,心中滿是唏噓。
隨即他意興闌珊地朝著何進躬身道“謝丞相。”
“先彆急著謝。”何進先是命人將劉備等人鬆綁,既然說放過,便沒必要再縛著了。
而後又繼續說道“本相雖免你死罪,但叛亂卻並非兒戲,故本相判你笞刑三十,發配東平陵,五年後可免、入民籍,未有天子詔任何官員不得舉薦、錄用。你可服氣?”
所謂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劉備畢竟犯了大罪,不罰不足以服眾。而這番判罰則是何進剛才思索後緊急製定的策略。
其中笞刑即鞭刑,簡單來說就是脫了褲子打他屁屁(當然也可以是背部、大腿等等)。
此是西漢廢除肉刑後常見的一種刑罰,三十鞭本身不輕不重,但若以劉備所犯之事論,已是格外開恩了。
隻是“士可殺不可辱”,對於劉備而言,笞刑對其身體的傷害或許反而不如心理的大。
不管怎麼說,也算得上是有所懲戒了。
至於發配則類似於流放,即剝奪民籍,與奴仆一般,需要到目的地上通過勞作甚至充軍來贖罪。此法已經是死刑之下較重的判罰了。
隻不過與曆史上發配地點多是邊疆的不毛之地不同,何進將其發配到東平陵,此處乃是濟南國治所,遠不如邊疆那般艱苦。
但正是因為此處是濟南國,劉備才更不好受,如“落馬”之人一般,劉備本是濟南國相,也就是所謂的“老一”,現在突然驟變在濟南國內“為奴”,這其中落差隻怕相當之大。
甚至因為他曾經的身份可能還會受到當地官員、百姓的“特殊照顧”。
如此看來,劉備的發配之路並不會像表麵看上去那樣好過,這一條同樣罰到了實處。
但何進還是“開恩”到以五年為限,許他重新入籍,算是給予了劉備“重新做人”的機會。
至於最後那條非天子不能啟用?開玩笑,你都有過叛亂的黑曆史了,還能讓你入仕?這一條在任何朝代都是理所當然吧。
一套“組合拳”下來,看似不輕,可對於本該被斬首的劉備而言,如此判罰隻能說是重拿輕放、小懲大戒。
故劉備亦隻能苦笑著表示願意服從…
何進見狀滿意地點頭,又朝著身旁的焦和點名道“焦刺史。”
“丞相。”此刻焦和已經潔麵完畢,加上大戰結束他不用再擔驚受怕,整個人的氣色倒是恢複了不少,於是應聲上前,聽候著何進的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