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取證的過程很順利,但除了人證和白方晴身上的傷,並沒有什麼直接的物證能支撐起對校霸及其小弟的指控。
雙方扯皮下,情況陷入僵持。
徐哥看著黎安,眼底藏著疑惑。
他不明白,為什麼黎安要故意忽略房梁上顯而易見的攝像設備。
之後他回過現場,設備已經被取走了。
但影像好像並不在黎安手上。
被有意無意地盯了幾天,黎安心再大,也不可能感覺不到,但他什麼都沒解釋,隻是拍了拍徐哥的肩膀,讓他留在孤兒院幫忙照看。
“就當提前退休了。”
黎安在解釋對他的調動時,如此說道,“你不是喜歡小孩子嗎?正好,我也不想再為這事操心,你幫我盯著吧,工資照開。”
徐哥沒說什麼,隻是垂著眼,不太認同黎安的做法。
那些人,難道就這麼放過嗎?
做了惡,卻因為證據不足,因為是未成年,就拿他們沒辦法了,隻能看著他們被關幾天後,出來繼續為惡嗎?
白雲深在得到這個結果後,憤怒地攥拳砸在桌上,手上剛結痂的裂口又崩裂開來,鮮血濺灑在桌麵。
怒火堵在胸口,他卻不知道該如何宣泄。
再揍那群人渣一頓?
現在,他們不在犯罪中,貿然動手隻會讓自己陷入麻煩。
白方晴隻是看著黎安。
黎安揉了揉她腦袋,“信我嗎?”
白方晴遲疑了一瞬,重重點了頭。
勾唇笑開,黎安收回手,懶散靠在派出所的櫃台邊,“那就再等等。”
通知結果的警員有些為難地看著不打算走的人,想勸他們接受現實,不要因為滯留在此,被有心人告一個質疑公檢法,妨礙公務。
一旁的老警員扯了扯他袖子,示意他不要多嘴。
這群人裡做主的那個,明顯不是一般人。
他們做不到的無奈事,或許他真能有辦法。
黎安並沒有讓他們等很久。
律師帶著幾個畏畏縮縮的小孩兒走進派出所,從公文包裡取出一疊照片,還有u盤之類的。
大把的物證,不是佐證白方晴所經曆的,但卻能將那些人渣處以重罰。
故意傷害,偷盜,勒索……
一切能夠疊加的罪名疊加到最後,雖然不到死刑那麼誇張,但也達到了判定惡意犯罪的標準。
未成年保護法,不保護惡意犯罪,破壞社會穩定的人渣。
鑒於被白禹一石頭砸進醫院的校霸小弟的家長,是貪得無厭的無賴。
在等著警方處理白方晴一事的同時,黎安乾脆讓人將這些混混的家長也查了。
子不教,父之過。
因為未成年犯罪會被輕判,就放任自己的孩子作惡,生而不養、不教的家長,也該為他們的不負責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