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他的頂頭上司外加嶽父貪汙了公款,但卻栽到他頭上。
就連他後來再娶的妻子為了保住自己的父親,也站出來指證他貪汙公款。
而因為貪汙的公款數目太大,弘毅也被判了死刑。
這個年代的刑法可是非常嚴厲了,就連耍流氓都有可能被判死刑,何況是數目巨大的公款。
所以才說真不愧是夫妻,都被判了死刑不說,而且還是同一天被執行死刑,兩個人並排站著被槍斃。
至於那個梅紅。
哦!早在幾年前就被折磨得直接跳崖死了。
程春丫再次回到主神空間時,這次原主的靈魂給她打了五星好評。
總之非常滿意程春丫的所作所為就是了。
在主神空間沒有多做逗留,程春丫直接讓係統又讓她進入下一個世界。
…………………
“春丫,你真的準備嫁給大隊長兒子啊!”
“春丫,你可要想好了,這要是結了婚,那你以後可真就回不了城了。”
“沒結婚也回不了城,”程春丫對著身邊的女人說道,“反正我現在真的是對回城不抱希望了。”
“尤紅姐,我真的是受不了,”程春丫眼眶紅了起來,“這日子實在太苦了,我真是堅持不下去了。”
原主,一個七十年代下鄉的知青。
其實原主的家並不需要她下鄉的。
本來她的父母是準備讓大兒子下鄉,畢竟到鄉下這種地方,男孩子總比女孩子讓父母放心些。
但耐不住原主腦抽啊!
原主喜歡同班的一個男同學,在得知那個男同學要下鄉,就瞞著父母偷偷報名下鄉。
可當原主來到鄉下時,才知道下地乾活有多累,那根本就不是人乾的事。
而她那個男同學,更是喜歡上了彆人。
本來兩個人已經差不多快要訂下戀愛關係了,但沒想到半路卻殺出個程咬金。
對方是村長的女兒,也是長沙村的村花。
生活的苦和累原主都能忍受,但她卻忍受不了心愛的人要和彆人結婚。
所以原主失去理智了,她直接找到大隊長的妻子,揚言要嫁給她家那個智力有點缺陷的小兒子。
後來高考恢複後,原主就鬨著要離婚。
然後考上大學之後,就一去不回頭了。
這種現象,在70年代倒是很正常。
70年代高考恢複後,出現了知青離婚熱潮。
可拋夫棄子,到底給原主留下了罪責感。
是的,原主在後來的人生是後悔的。
當人活到一定的年紀,才知道自己曾經拋棄的是多麼珍貴的東西。
可原主明白得太晚了。
她已經沒那個臉回去找丈夫和兒子。
再加上她當時已經病痛纏身,沒多少日子可活了,所以當然不想拖著一副病殘的身子,去給前夫和兒子造成什麼麻煩?
是的,原主在四十八歲時得了惡性腫瘤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