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八章 日記_莫名其妙去修仙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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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八章 日記(2 / 2)

牢騷滿腹,此處省略一萬字。

樊曉曉大致明白了一點,人家就是101novel.com18年穿越過來的。

可是她想不通,這裡是塔樓的一個小世界,嚴格來說是屬於空間的。

101novel.com18年,自己還在地球上讀書,按照老者的說法,空間應該在沉睡,又怎麼會發生這種有人突然穿越過來的事情?

她想問老者和管理者,可那兩個家夥好像都去打瞌睡了,根本不鳥她。

樊曉曉鬱悶不已,隻好繼續翻閱筆記本。

筆記本的主人名叫曹海,有一份餓不死的普通工作,最大的愛好就是玩遊戲,是一個標準的宅男。

車禍住院,一覺醒來就出現在這裡,還穿著醫院裡的病號服。

口袋裡隻有一個打火機,兩支中性筆,手裡攥著一個筆記本。

試了很多種辦法都回不去以後,隻好認命。

突然來到一個吃生肉的原始社會,而他又是個缺乏鍛煉的宅男,可見生存該有多麼艱難。

連一隻兔子都抓不到,打獵就不用想了,沒有被野獸吃掉已經是萬幸了。

語言不通,隻好學著用手勢交流,靠著摘野果挖野菜,才渡過了最初的艱難時刻。

憑著在遊戲裡學的那些不入流的招數,他終於混進了一個小部落,成為了部落的巫。

其實巫就是神棍,隻要學會高深莫測的忽悠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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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落的實力一般,很難捕獲到什麼大型野獸,曹海便建議,部落不要搞什麼野獸圖騰。

因為大型野獸他們抓不到,無法讓頭領戴上那種獸頭。

小野獸沒什麼威懾力,彆人看見那樣的獸頭,更容易欺負你。

不如不戴獸頭,也不招太多人,奴隸也儘量不要。

這樣的小部落其實不算什麼部落,更像是一些流浪野人臨時湊合的隊伍。

不過這家夥會忽悠,而且是真誠地忽悠,倒也漸漸聚集了一點人。

他也同樣教部落的人吃熟肉,不喝生水,大大降低了大家的生病幾率,死亡率大大減少。

大家更是將他奉為神明,頭領也是不管大小事情都與他商量,儼然將他當成了部落的主心骨。

部落沒有圖騰,頭領也沒有戴獸頭,他們的部落甚至沒有名字,沒有奴隸,可部落的名聲還是漸漸傳了出去。

於是過來投奔的人越來越多,最後竟然聚集了上千人。

這些人都是實打實的青壯年,沒有奴隸湊數,在他的嚴格操練之下,也變成了一支不容小覷的力量。

隻不過他很低調,一直都在幕後,其他部落的人並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部落漸漸壯大之後,頭領也沒有再興起什麼戴獸頭的意思。

曹海深知在這個世界,真正的生存之道還是要有一個好身體,於是他每天鍛煉身體,身體素質有了很大的改善。

一個人獨自與猛獸搏鬥還有一些困難,可要捕獲一些小野獸基本上沒問題了。

換句話說,他現在的野外生存能力有了一個質的飛躍,隻要不是一個人獨自去危險的無人區闖蕩,不會有太大的危險。

他總覺得自己莫名其妙來到這個世界太過詭異,所以總想探詢一下這個世界的秘密。

而要探詢世界的秘密,必須能去最危險的地方。

因為一個人待的時間太長,這個世界又沒有什麼娛樂活動消磨時間,他在不知不覺間學會了冥想。

每天寫日記,也成為了他的生活習慣。

可後來他發現,沒有紙張,他的筆記本很快會寫完。

於是,他隻好收斂自己,不再每天怨天尤人,而是過一段時間,將一些比較重要的事情簡明扼要地集中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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