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凡貴族!
詹姆斯帶著三名見習騎士,十五名精銳士兵,四名經驗豐富的獵人和十餘隻獵犬走在茂密的樹林中,他們劍出鞘、弩上弦,騰騰的殺氣讓蟲兒止鳴,鳥兒驚飛,走獸低伏,整片森林變得靜謐無聲,唯有沉重的腳步聲和獵犬的喘息聲在他們的耳邊回蕩。
馬修男爵家的狩獵總管叫住四處亂嗅的獵狗,說道“少爺,這麼下去,我們是找不到凶暴狼的。那些畜生很警覺,稍有不對就躲地遠遠的,它們速度極快,行動悄無聲息,既凶殘又狡猾,它們會暗中觀察我們,選擇弱者作為襲擊目標,等我們稍有疏忽就展開攻擊,讓我們無法休息,等我們的體力和意誌被拖垮,再也無法保持緊密陣型,就是它們開始獵殺的時候。”
詹姆斯微微皺眉,他沒有見過凶暴狼,但也知道它們是極其難纏的野獸。凶暴狼的實力雖然算不上多強,但它們對危險有著極其敏銳的直覺,如果不采取相應的手段,哪怕是大騎士也彆想找到它們。
“老巴德,你有什麼辦法嗎?”詹姆斯向老家臣問道。
狩獵是貴族生活中重要的娛樂與交際活動,負責組織狩獵活動的狩獵總管也許不是最好的獵手,但一定是最淵博的獵人,巴德不但從父親那裡繼承了狩獵總管位置,也繼承了許多關於狩獵的知識,他知道對付凶暴狼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去招惹它,反正凶暴狼輕易不會離開自己的地盤,但這顯然不是詹姆斯想要的建議。
巴德歎了口氣,說道“少爺,如果要趕走凶暴狼的話,我們可以召集軍隊把這片森林中的大小獵物全部殺光,沒了食物,凶暴狼也隻能離開。要想獵殺凶暴狼,非要您在水源附近潛伏很長時間才行。”
詹姆斯麵色一沉,老巴德雖未明說很長時間是多久?但想必也不會是一兩天的功夫。然而,詹姆斯那有時間在這裡和凶暴狼耗著。
“我們不是來獵殺凶暴狼的,而是來尋找線索的。哼!我可不相信凶暴狼能把幾百個人吃的連骨頭都不剩。老巴德,想辦法找到遇難者的殘骸。我要看看,到底是誰在搞鬼!”
巴德麵露難色,想要在樹林中找到線索,不把人手散開是不行的。問題是這裡有凶暴狼出沒,讓大家分頭搜索不亞於送死。可詹姆斯少爺的臉色擺在那裡,不解決這個問題隻怕他當場就要發作。
“少爺那就隻能讓哥斯拉獵熊犬去搜索了。”巴德咬牙說道。
哥斯拉獵熊犬嗅覺靈敏,身高體壯,性情勇猛,忠誠無畏,是敢於和猛獸廝殺的出色犬種。哥斯拉獵熊犬數量稀少,身價不菲,對於貴族來說擁有哥斯拉獵犬是一件很體麵的事情。詹姆斯帶來的這些獵熊犬還是他的姐姐朱蒂夫人送給娘家撐麵子的,馬修男爵平時寶貝的不得了,要不是詹姆斯要親自對付凶暴狼,馬修男爵是不會讓巴德帶它們出來的。
詹姆斯亦有些猶豫,哥斯拉獵熊犬再厲害也隻是獵犬,在凶暴狼的麵前它們還不夠看,但想到幾百個人就這麼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他決定要把事情查清楚,免得大禍臨頭都不知道。
“放狗!”
十幾隻強健的獵熊犬分成三組朝三個不同的方向跑去,詹姆斯則帶著手下在原地警戒。按照平時的訓練,這些獵熊犬將搜索5公裡的範圍,如果發現猛獸它們將發出警報。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就在巴德暗鬆一口氣的時候,南邊就傳來連獵熊犬的狂吠。詹姆斯下令道“走!
詹姆斯的手下不是精銳的士兵就是老練的獵手,他們在樹林中快速穿行,沒多久就看到了幾隻獵熊犬正對著一隊人馬呲牙咆哮。那些人身披甲執銳,身形彪悍,見到詹姆斯的隊伍後,立刻舉起手中的十字弓作出戒備的動作,而詹姆斯的手下也作出相同的反應。瞬間,雙方劍拔弩張,氣氛凝重。
詹姆斯瞳孔收縮,對麵的這群裝備精良的士兵有三十多人,為首那位手持兩把造型凶殘的單手戰斧,全身都被青黑色的鎧甲包裹地密不透風。詹姆斯沒認出來那套鎧甲的金屬,但可以確定,戰斧和鎧甲都沒有摻入精金後獨有的紫金色澤。這說明,對麵的這位應該不是大騎士,因為大騎士就算沒有秘銀裝備,也不會缺乏精金裝備。
作出判斷的詹姆斯抽出精金長劍,可還沒等他喝問,對麵的黑甲武士就先開口了。
“你們是什麼人?為什麼出現在我們的領地?”
黑甲武士的聲音雄渾,極具穿透力,詹姆斯隻覺得耳邊嗡嗡作響,心中頓時一凜,開口道“我是布裡亞特家的詹姆斯勳爵,你們是什麼人?”
“我是蘭德爾家族的納爾森勳爵,詹姆斯勳爵你帶著這麼多士兵跑到我們蘭德爾家的森林做什麼?”黑甲武士推開了麵甲,沉聲問道。
“蘭德爾家?納爾森勳爵?”詹姆斯有些困惑,蘭德爾家族他從沒聽說過,他倒是知道納爾森是隔壁領主維克多溫布爾頓男爵的得力手下,而且他不是騎士,僅僅是個凶暴化的戰士。不過,維克多男爵具有開拓領主的身份,有資格開創新的家族,冊封手下為勳爵無可厚非,。
詹姆斯不需要糾結這些的問題,關鍵是要搞清楚失蹤的村民是不是和這些人有關。
“納爾森勳爵,我們有三百多村民在這片森林中失蹤,我是來調查這件事情的。你們蘭德爾家對此知不知情?”
納爾森點頭道“這些天確實有不少自由民到這片森林中捕獵,恰巧這裡有凶暴狼活動,在我們的勸阻下,那些人已經去河口村討生活了。”
“自由民?哼!那些人大多是我們馬修男爵領的村民,其中有許多領民和封臣,你們居然敢扣留我們的布裡亞特家的子民?!”詹姆斯怒聲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