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還是算了吧。
就算是真的錯過了,錯過就錯過吧。
本身也不值得的感覺。
就算值得又能怎麼樣。
說不定值得,本身就是我想太多了。
畢竟這一切,本身就是我想太多了。
接受不了自己如此的痛苦,所以想儘辦法去改變,我是真的想贏,我是真的不想輸
因此,我在同一個跟頭上,跌了三次。
沒錯,是我做的不夠極致,想法不夠聰明。
可那又怎樣呢?
大部分人就是不聰明的。
怎麼辦呢?
什麼也做不了。
什麼也做不了!
算了算了。
我之前一直覺得,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累到死。
是一件很傻的事情。
現在想想,喜歡就該去做。
接受世間的黑暗吧。
黑暗本就是一種,讓自己爆發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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