哢嗒!擊錘打開。
溫徹斯特1866杠杆式步槍,西部牛仔的標配。
有效射程500米,子彈初速每秒400米。
這種步槍曾大量裝備清軍,在中國的綽號叫“十三太保”,因為它的彈倉容量是十三發。
“彆開槍!彆開槍!我投降!”
張哲翰在樹下大聲叫道,聲音裡充滿恐懼。
猥瑣牛仔把兩個帆布包扔在地下,也舉起了槍,抵肩瞄準。
森林裡黑黢黢,四周的景物隻能借著星光依稀看見輪廓。
高大魁梧的比爾就站在五米處,黑洞洞的槍口讓人不寒而栗。
“舉起雙手,彆耍花樣,你知道我是誰。”
第一快槍手比爾,海晏境boss。
“我和你沒有深仇大恨,彆殺我。”張哲翰舉起雙手,聲音帶著哭腔。
“你的隊友呢?”端著槍向前走。
“我也不知道,我迷路了。”
張哲翰說著,左手突然猛地往下一砸。
“轟!”
閃光彈在比爾跟前爆炸,發出一團刺眼的亮光。
比爾和猥瑣牛仔本能退後,閉上眼睛。
等他們再睜開眼的時候,樹下那個驚慌失措的男孩消失了。
“有貓膩!快走!”比爾叫道。
他最害怕的是那個神出鬼沒的女狙擊手,不知道藏在什麼地方正瞄著他。
二人從地上撿起帆布包,一人一個背起,沿著來的方向貓腰狂奔。
張哲翰的恐懼和哭腔都是裝出來的,所有的一切都在演。
下午在小春初櫻的床上他就已經想清楚了應該怎麼做。
他在樹下,小春初櫻在100米外的樹梢上。
用閃光彈搞出動靜,是為了讓比爾相信森林裡有埋伏。
作為狙擊手,他最害怕的就是麵對小春初櫻的狙擊步槍。
比爾現在是喪家之犬,內心惶恐不安,不會死磕。
森林是戰場,不是牛仔決鬥,沒人會和你比怎麼拔槍,怎麼要命怎麼來。
漆黑的林間,可怕的不是敵人有多厲害,而是你不知道子彈來自哪裡。
所以隻要狙擊手出現,他肯定會腳底抹油,跑得比兔子還快。
最關鍵的是,現在還不能殺死比爾。
他隻能死在桑尼酒吧的賭局。
“快走,弗拉基米爾還在前麵。”小春初櫻說道。
糟糕,差點忘了這個二貨。
比爾正玩命跑著,呼的一聲,一團火球撲麵而來。
下意識就地一滾,隨手開了一槍。“砰!”
火球從頭頂掠過,燒著了後麵的灌木叢,把周圍照得雪亮。
前麵沒人。
“誰?給老子滾出來!”
他們知道是誰放的火球,一定是那個被他們追殺的家夥。
金幣就在他身上。
二人端槍逼近前麵的大樹。
他們隻是虛張聲勢,並不知道放火的家夥藏在哪裡。
噗的一聲。
猥瑣牛仔突然往前一趴,無聲無息倒在地上。
後腦勺上一個小洞,鮮血飆出。
腳步聲疾速逼近。
比爾來不及多想,回首打出一片土霧,跳起狂奔。
他搞不清楚追來的是幾個人,但一定會有那個可怕的狙擊手。
逃命要緊,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火光映現出手持魚腸劍的張哲翰,筆直峻拔。
小春初櫻右手舉槍朝天,左手叉腰。
“出來吧王子。”張哲翰戲謔地叫道。
“你們終於來了。”弗拉基米爾臉色煞白,從樹後跑出來,雙手握著提澤納。“比爾往那邊跑了,咱們快追吧!”
“不必了。”張哲翰走到趴在地上的猥瑣牛仔旁邊,蹲下身。
腦袋上一個血洞,鮮血直往外冒。
牛仔並沒有死透,張哲翰用魚腸劍補了一劍。
“砰砰砰砰!”
湖邊傳來一陣急促的槍聲。
“我‘弟弟’在趕鴨子呢。”小春初櫻笑著說。
弗拉基米爾一臉迷茫。
“故意放他走的,他現在還不能死。”張哲翰抓起地上的帆布包背在肩上,“走吧,去和西雅圖彙合。”
弗拉基米爾還沒回過神來,愣愣地看著地上的屍體。
“金幣呢?”張哲翰問道。
“在呢,還沒謝謝你,”弗拉基米爾取出金幣遞給他,“要不是你最後時刻把金幣給我,可能最後剩下的就是我。”
“先放在我這裡吧,反正你也用不了。金幣不在你身上,你更安全一點。”張哲翰說得好像是為對方著想。
“本來就是你給我的,我知道你撿到了我那個腰包。”雖然有些不舍,弗拉基米爾還是自己找了台階下。
“那塊藍寶石還在嗎?”張哲翰沒搭理話癆,回頭問小春初櫻。
“在。”
“明天可能會派上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