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恩騎士!我很期待你拿下冠軍啊!”
在劍術冠軍賽上,尼薇坐在看台上,看著金恩小聲的說道。
場上,金恩騎士正在和另外一名年輕騎士打得有來有回。那名年輕騎士儘管年紀不大,但是亂糟糟的胡子茬,糾結油膩的頭發以及不知道多久沒洗過的臉頰,實在是讓人愛不起來。
而金恩一頭柔順的金發,翠綠色的大眼睛,儘管不夠男人味,但是潔白的肌膚還是為他加分不少。
兩相比較,高下立判。
“加油!金恩騎士!”
“金恩騎士,你要是贏了!我就把我的手帕送給你。”
台上一眾貴族女士熱切朝著金恩喊道。
諾恩站在場外翻了個白眼看來看臉這種事情,不分年代的。
就在場上正在激烈較量時,一名年輕的男性貴族緩緩的靠近尼薇。
“貴安!尼薇小姐。”貴族緩緩的行了一禮,以著一個自認為很帥的姿勢靠在尼薇身旁的椅子上,並自我介紹道“容我唐突下,我是海力克男爵之子,阿德瑪男爵。”
“嗯!”尼薇強忍著不快,禮貌的回應道“如果您不介意,可否容我先觀看比賽。”
這番話放在貴族圈子裡可以說是委婉的拒絕了,但是阿德瑪男爵卻是沒聽懂一般,立即坐在尼薇邊上的椅子上。
“噢!當然!尼薇小姐對劍術比賽很感興趣嘛?”
“說不上感興趣,隻不過有些無聊罷了。”尼薇說是那麼說,但是眼神卻是始終盯著金恩。
阿德瑪看向場上的金恩,雖然感到不快但還是很好的隱藏起來,轉而微笑的對著尼薇說道“其實劍術比賽沒什麼看頭的。”
“為什麼?劍術不也是騎士六藝之一嘛。”尼薇眼神略微偏過來。
“因為對於騎士來說,最優秀的也是最勇猛的姿態正是騎槍衝鋒之時。”阿德瑪看著尼薇來了興致,便仔細解釋道“持劍的步兵就算再勇猛,也在騎士的衝鋒前毫無還手之力。所以劍術比起騎術和槍術,更多是一種自衛技能。”
“但凡真有本事的騎士都不會靠著劍術這一項來展示自己。一般會參加這種比賽的一般都是初出茅廬的新手或者戰馬都沒有窮騎士。”阿德瑪男爵陰惻惻點出這個事實,企圖拉低金恩的印象分。
“這些比賽權當開胃小菜,如果您真的感興趣,應該去看看之後舉辦的騎槍比武,那才是能真正展示一個騎士勇武姿態的地方。”阿德瑪說完,又裝作才想到的樣子,小心的補充了一句“當然,身為一名騎士的我自然也會參賽。”
“是嘛。”尼薇不置可否,眼神始終看著場上的比賽。看著尼薇對此興趣不大,阿德瑪隻能坐下看向賽場。
場上,經過好幾場比賽的金恩終於摸索出了自己的風格,技巧不足但是怪力驚人的他選擇從頭到尾和對手硬碰硬。
“啊啊啊!”金恩的吼叫聲莫名的高亢,手中的長劍像潮水一樣打向對麵,幾乎連綿不絕,並且每一擊都勢大力沉,而他的對手往往在擋下第一劍之後,就會陷入苦戰當中。
金恩的對手此刻已是雙手發麻,感覺自己像是陷入暴風雨的孤舟,隨時有可能在巨浪的打擊中傾覆。
此刻的金恩由於一頭金發以及發起攻擊時勇猛的姿態,被好事的觀眾起了個外號——金獅子!
“奇怪的家夥!不會累的嗎”在場外的阿德瑪伯爵不由得感歎道。
聽到了在說金恩,尼薇終於有些感興趣的轉過頭來問道“金恩騎士有什麼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