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的評論基本都是罵衛榮興的。
【這個衛榮興也太不要臉了,我看他就不是來協商的,是來挑釁的】
【回歸案情本身,這夫妻倆離婚的原因也挺有意思的】
【期待李律薄紗衛榮興】
【衛狗能不能不要再蹭了,真的不想再看到這個人了】
各大營銷號紛紛轉發。
甚至還有人在網上發起投票。
投票結婚後發現你的另一半整容了,你會怎麼做?
a果斷離婚。
b湊合過吧。
這個投票帖有將近四十萬人的參與。
選擇a的有28萬。選擇b的有12萬。
底下的評論也是雙方各執一詞。
【整都整了,整完好看不就行了?難道怕一覺醒來他又變成原來的樣子嗎】
【看到她的臉就想到她整容前的樣子,這日子還怎麼過】
【孩子遺傳我就算了,遺傳他不就完了嗎】
【整過容能保持到幾歲?你會發現她老得比普通人更快】
【單純接受不了在臉上動刀的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
網上的輿論越吵越烈。
對案件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
這次的庭審還是一樣會在網絡上同步直播。
庭審當天,直播間再次聚集了近百萬人。
因為雙方已經協商過一次,不歡而散。
所以法院的調解也是走個過場。
其實調解員心裡也清楚。
按過往的經驗,夫妻鬨到法院的,基本都是無法再挽回了。
強行挽回,也隻是讓這段婚姻苟延殘喘而已。
還不是早點離了,尋找下一份感情。
很快,庭審正式開始了。
書記員捧著一份文件,聲音透過話筒傳出來。
“請旁聽人員保持肅靜,現在宣讀法庭紀律。
一,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攝影。
二,除因審判需要,允許工作人員進入審判區,其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審判區。
三,不準鼓掌喧嘩吵鬨和其它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
四,未經審判長允許,不得發言提問。
五,對於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員,審判長能夠口頭警告訓誡,也能夠沒收錄音錄像和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罰款拘留。
六,對哄鬨衝擊法庭,侮辱誹謗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求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
審判長清了清嗓子,鄭重開口。
“下麵正式開庭。開庭前法庭已經將起訴書副本和答狀副本送達個當事人,雙方是否收到。”
“收到。”
“收到。”
“本庭於庭前已經送達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須知,雙方是否明確自己的
權利義務。”
“知道。”
“知道。”
“本庭由審判長楊明宇,審判員李方立、劉勝組成本庭合議庭,由劉勝擔任書記員,原告對本庭的組成人員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沒有異議,不申請回避。”
“沒有異議,不申請回避。”
“原告代理人的代理權限?”
“我是原告的代理人衛榮興,我的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這裡是我的授權委托書。”
“被告代理人及其代理權限?”